公車改革徘徊20年終落地

時間:2014-07-17 13:32   來源:北京青年報

  葉青説他有三個1000億的中國夢,公車改革節約1000億是第一個,昨天,這個夢想實現了。

  從1994年中央發佈公務用車使用規定起,中國公車改革已踟躕20年,其中10年有葉青的參與。葉青,被稱為“公車改革第一人”,曾連續8年上書全國兩會呼籲進行公車改革,昨天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他表示,“在職之年能看到車改成效已經非常欣慰”。

  20年間困局一直未破

  20年前,中辦、國辦聯合發佈《關於中央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這被視作公車改革的開端。

  20年後,中辦、國辦聯合發佈《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啟動公車全面改革。

  從開始到全面啟動,公車改革走了20年。20年間,中央曾啟動試點,地方也曾自主嘗試,但公車改革困局一直未破,有人形容,備受關注的公車改革,似乎一直挂著“空擋”,從未真正起步。

  1997年,廣東;1998年,浙江、江蘇、北京、湖南、重慶和部分中央機關;2004年,北京、上海、廣東、江蘇、湖北、黑龍江等20多個省,及國家審計署、國家宗教局等4個中央國家機關;2009年,浙江杭州;2010年雲南昆明……改革試點的名單可以列得很長。

  但公車改革一直徘徊不前。財政部的數據顯示,自2010年以來,5次公開的中央“三公經費”數據,公車費用幾乎每年都佔六成左右。去年“三公經費”公佈後,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曾表示:“從‘三公經費’預決算數據分析,這幾年的公車改革幾乎沒有進展,一直原地踏步。”

  其間,公車改革還曾一度擱淺。2005年3月,全國車改的先行者杭州市宣佈暫停車改,9個月後,北京市也公開表示,最近幾年都不會實行車改。據報道,兩市之所以暫停車改,均因貨幣化改革導致公車補貼開支過高,與期望中的改革成效南轅北轍。當時的評論認為,公車改革遭遇的危機,暴露了制度和體制上的弊端。

  去年11月公車改革方案初步落定

  公車改革20年的歷程中,也曾出現一些小的高潮。

  2004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的規定》印發,同年,北京、上海、廣東、江蘇等20多個省(區、市),以及國家審計署、國家宗教局等4個中央國家機關進行了公車改革試點。

  2010年,民革中央在全國兩會期間,提交《如何破解公車改革之困局》的提案,建議廳級以下官員全部取消專車,再次引發公眾對公車改革的關注。第二年的兩會,積極推進公車改革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但此後,公車改革仍是少數省市自主探索,由於缺少上層的統籌和標準,地方的探索經驗很難向全國推廣。

  以廣東為例,2011年,廣東擬推行貨幣化改革,但如何制定補貼標準、如何防止改革效果打折、怎樣向公眾解釋,都是決策者們面臨的問題。在已經試點改革的城市中,不僅對“官越大出差越多”作為設定補貼的基本思路有爭議,如何改變公眾“車改等於公務員加薪”也讓決策者頭疼。

  2008年,遼寧省遼陽市弓長嶺區進行公車貨幣化改革,區委、區政府正職每年補貼8萬元,區人大、政協正職每年補貼6.5萬元,就曾被質疑“變相加薪”。

  直到2013年,公車改革上層發力。2013年,中共中央將推行公車改革,取消一般性公務用車列入貫徹“八項規定”的重點工作之一。當年11月25日,《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發佈,提出“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方向、原則、重點任務作出原則規定。至此,中國公車改革方案才初步塵埃落定。

  公車改革能否破局仍待觀察

  2011年,得知公車改革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時,葉青曾表示:“我感覺,公車改革的春天即將到來。”

  葉青眼裏的這個春天,3年後才到來。對民革中央調研部副部長周麗萍來説,他們提出的取消廳局級以下官員專車,等了4年才真正實現。

  對公車改革出臺的最終時間節點,竹立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分析説,在公車私用、超編配車現象屢禁不止,公車使用成為腐敗“重災區”的情況下,遏制“車輪上的腐敗”已成社會共識。有鋻於此,這一方案“出臺正當其時”。

  昨天發佈的公車全面改革方案,中央也首次明確“啃硬骨頭”的決心:2014年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應力爭基本完成;2015年底前,地方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基本完成;2016年底,公車改革全面完成。

  雖然如此,公眾的質疑聲音仍然不斷:交通補貼會不會成為隱形福利?公車拍賣會不會造成國有資産流失?另外,公務員群體也在質疑:按照級別“一刀切”地設置補貼是不是不公平?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後正常工作如何保障?這些都有待具體落實。

  竹立家坦言,此次方案是相對合理的方案,如果細究仍然會存在很多問題。但他肯定此次改革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之前公佈了很多措施,但缺乏可操作性,沒有落實,”他認為,如果能落實,這次的改革至少能開啟公車改革的第一步,在此基礎上,副部級及以上官員的專車問題、退休官員的公務用車問題,更多更難啃的骨頭才有可能被啃掉。記者 鄒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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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國如何管公車

  美國:各部首長可用公車上下班

  美國的公車管理主要依據的是《美國聯邦管理條例》第41篇第102章第5節“住家到工作地點的交通”和第34節“機動車輛管理”。這兩節法規加起來近百頁,嚴格限制使用公車上下班,對公務用車和車輛購置標準等做出原則規定,是各個聯邦政府機構制定自己的公車使用規定的基礎。條例規定,總統、副總統和各部首長可以使用公車上下班。至於副部級以下的官員,只要不符合這些規定,都是開自己的車上下班。經單位負責人書面批准,可以駕駛公車往返于單位和公交站點之間,前提是該線路沒有安全可靠的公交工具或政府通勤車,還必須搭載其他聯邦官員,做到經濟節約;禁止用汽車服務卡購買私人物品,嚴禁公車私用,不得搭載親朋好友,嚴禁捎帶搭“順風車”的行人。

  德國:公車私用自掏腰包

  德國政府官員的公務車使用規定比較嚴格,對誰能享受公車待遇、配備什麼樣的車、公車私用範圍等均有相關法律規定。公車私用違規者要受到輿論譴責、罰款甚至可能丟掉“烏紗帽”。

  根據德國公車配備使用條例,只有總統、總理、副總理及各部部長才可以配備專車。專車除了滿足公務活動外,在德國境內的私人活動也可無償使用,包括乘車上下班、在德國境內休假等。如公車使用者因私事去國外,包括去國外休假,允許使用公車,但要承擔所有費用,如往返里程的油費、司機加班費和司機的食宿費,都要用車人自掏腰包,而且這些支出還要報到財政部有關部門備案。部級以下的公務員如因工作需要也可使用公車,但不提供上下班接送服務。另外,公務員使用公車只能與公務有關,上下班不允許公車接送,與公務活動有關的接送除外。使用公車的公務員不得任意讓非本單位的人搭乘,如果確實需要,必須報告本部門上級領導。

  德國還實行嚴格的公車使用登記制度,每輛公車都要配備車輛行程記賬簿,詳細跟蹤記載每次出車的實際起始時間、地點、里程錶公里數,且要定期上報主管部門。從總理專車到一般公務員用車無一例外。德國對購置和更換公務用車都實行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公車數量。如果公務員違規公車私用被發現,就要補交罰款,並受到相應處分。文/實習記者 袁志綜合《廣州日報》等報道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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