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時節,草長鶯飛,正是人們外出祭祖、踏青旅遊的高峰期。但一連串的事故和災情卻再次發出警示:過節之時,往往也是各類安全事故多發頻發之際,安全之弦稍有鬆動,就可能釀成災禍。
清明節青島市一天發生6起森林火災;6日淩晨雲南麗江市古城區束河街道一社區發生火災致10間鋪面損毀;6日浙江桐廬10名“驢友”探險受傷被困溶洞……
水火無情,春天正是火災的易發期和高發期,稍有不慎就會給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産安全造成巨大損失。據悉,發生在青島市的森林火災,初步查明是因為市民上墳燒紙燒香引發。同樣的悲劇也在泉州市重演,清明節當天全市接警火情340余起,九成係山火警情。
節日事故多發頻發,教訓各有不同。從公安部交管局對近5年清明節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分析得知,清明祭祖踏青、短途交通出行交織密集,不少墓區位於山區,路窄、彎多、坡陡,更易發生翻墜事故。超速、超員、強超強會、無證駕駛是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主要原因。
快樂過節更要安全過節,這是人人都會説的一句話,更需化為每一個具體的行動。今年清明節前夕,我國一些地方開展鮮花換“火紙”活動,免費贈送鮮花,換下市民手中的煙花爆竹、香燭紙錢。這些文明舉措,減少了安全隱患,環保低碳,是真正的“清明”,值得提倡。
安全常伴,幸福才能久遠。清明假期過完,五一小長假不久即來。為確保群眾過一個祥和安全的節假日,需要有關部門恪守職責,毫不鬆懈地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對高危行業尤須加大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力度,防禍于未然。同時,把責任制及責任追究落到實處,真正築牢安全“防火牆”,密織節日“安全網”。(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