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政府來説,削手中的權,去部門的利,割自己的肉,不簡單,也不容易。把該放的權真正放開放到位,把該管的事切實管住管好,才能收放自如,落實改革要求、破除沉疴積弊、釋放改革紅利
前不久,有中央領導同志到基層調研,了解大學生創業者是否需要增加“營養”。有創業者反映,股權變更登記太複雜,影響了資金引進,把投資者給嚇回去了。一番對話,引發思考:政府是不是管得過多過細過死了?是否存在該管的沒能完全管住管好,而該放的沒有徹底放開放到位,甚至出現明放暗不放、這邊減那邊增的現象?簡政放權要“乘勝追擊”,必須時刻回答好這一命題。
作為本屆政府的“開門第一件大事”,去年中央政府下放取消了416項審批事項,力度前所未有,變化立竿見影。與之相伴的是,新註冊企業增加27.6%,其中私營企業新增30%,創下10多年來最高。企業找政府的少了,地方跑北京的少了,簡政放權這門“當頭炮”,成為“激發市場活力、調動社會創造力的利器”,“減少權力尋租、剷除腐敗的釜底抽薪之策”。事實證明,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簡政放權是重要的突破口、切入點。
繼續解決創業難、就業難等民生問題,破解減少權力尋租、剷除腐敗等改革難題,就要更好地激發市場活力、調動社會創造力,更有效地發揮政府這只手的作用。在這一過程中,解決好一些環節“放沒有真放、管沒能管住”問題,尤為關鍵。
對於政府來説,削手中的權,去部門的利,割自己的肉,不簡單,也不容易。現實中存在的種種“腸梗阻”現象,充分體現了這種自我革命的難度。一是放權不對位。給海島城市下放草原經營許可,向缺煤地區下放煤炭開採類許可事項,看上去權力不少,實際上有權難用。二是放權有水分。一些行政審批事項中央下放了,省市又撿起來;部委取消了,協會又如獲至寶;行政審批少了,“紅頭文件”倒多了。三是放權不徹底。受理權放了,終審權緊攥手中;決定權放了,發證權卻不放,於是出現一半環節在上級辦、一半環節在縣裏辦的“兩頭跑”現象。克服這種“沒好處的容易放,有油水的死命攥”的苗頭,是簡政放權的難點,也是深化改革的重點。
今日之改革,啃的是硬骨頭,涉的是險灘,戳的是痛處。如果政府部門安於現狀不想改,畏首畏尾不敢改,左右觀望等待改,怎麼能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馬前卒”?如果“變相審批”搶灘登陸,“隱性審批”暗流涌動,“灰色地帶”依然存在,企業投資創業的積極性如何激發,群眾對改革的信心又如何堅定?在這個意義上,政府轉變職能的實際成效,影響著全面深化改革的推進節奏;而簡政放權“向自己開刀”的力度,則直接來自於政府推進改革的勇氣擔當。
這種擔當,既體現在通過大力放權,“讓市場更有效”;也表現為通過強化監管,“讓政府更有為”。必須看到,放權的過程也是強化監管的過程,我們不僅要撒歡一匹名叫效率的駿馬,也要給馬套上一副名叫公平的轡頭。前者是市場作用,後者是政府作為。從這個角度看,簡政放權絕不是讓政府當甩手掌櫃,玩大撒把遊戲。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面對權力下放的過程,如何構建聯動機制,讓上面放得到位、基層接得住盤,使權能匹配、權責對等、權屬清晰?面對簡政放權後的市場,有沒有事中事後的監管能力,能不能建起橫向到底的監管網路和科學有效的監管方式,進而跳出“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的怪圈?這些問題的回答,並不比“真放權、放真權”容易,不僅需要大公無私的勇氣,更需要善於學習的智慧。
改革開放之初,鄧小平就曾指出,我國目前政府體制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管了太多管不了、管不好、不該管的事情。正所謂“少則得、多則惑”,把該放的權真正放開放到位,把該管的事切實管住管好,才能收放自如、遊刃有餘,真正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的改革要求,從而破除沉疴積弊、釋放改革紅利,積微以成著,行穩而致遠。(人民日報評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