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烏雲漏洞平臺發佈消息稱,攜程系統存技術漏洞,可導致用戶個人資訊、銀行卡資訊等洩露。攜程當晚宣稱,已進行技術排查和修復。如用戶因此産生損失,攜程將賠償。(3月23日《新京報》)
雖然也許本次“攜程安全門”並沒有大家所想像的嚴重,而目前也尚未發生實際損失。但如今大多數人都離不開網路支付,我們每天都要和形形色色的網站打交道。在此過程中,我們曾經留下過多少資訊?這些網站會不會濫用抑或不慎洩露這些資訊?如果有些網站故意為之甚至盜用這些資訊,豈不是輕而易舉?這些資訊被洩露後,將給我們帶來怎樣的損失?
各種網路平臺的蓬勃發展改變了傳統消費模式,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讓我們和網站安全緊緊綁在一起。另一方面,大部分人對網路安全專業知識又不太了解。這種“無知”不僅可能被不良網站所利用,也可能讓人們産生恐懼,長遠看對各方都不利。
通過攜程漏洞門,我們有必要反思相關法律是否能夠合理界定網路安全中的刑事、行政、民事等各類法律關係?執法主體本身是否明確,同時是否確立了明確、有效的執法尺度,是否為相關主體提供了公平、安全的行為準則?相關行業是否形成了充分保障用戶安全權和知情權的行業標準?司法機關對於相關類型的新型犯罪和糾紛,是否有了最起碼的專業知識儲備和司法準繩?誰有責任向用戶普及最基本的網路安全常識?諸如此類的疑問,已經給各方敲響了警鐘,網路消費安全必須得到更多的關注和保障。舒銳 (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