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帶薪休假要破解“捨不得休”

時間:2014-03-17 13:59   來源:羊城晚報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民盟中央向全國政協遞交《關於進一步完善帶薪年休假制度的提案》;媒體調查顯示超過半數網友沒有享受過帶薪休假……全國兩會期間,落實帶薪休假是會上會下熱議的話題,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綠色中原現代農業集團董事長宋豐強建議,可將落實帶薪休假納入考核體系,並對拒不落實的用人單位實施處罰。(3月12日《大河報》)

  今年春節前,節假日安排引起廣泛爭議,“眾口難調”的背後,無非是人們渴望多休幾天假。實際上,我國公共假期天數並不算少,關鍵問題在於帶薪休假制度沒有落實。作為一項法定權利,帶薪休假長期被虛置,不僅損害了公眾的福利,而且損害了法律的尊嚴,這個問題到了必須要解決的時候。

  兩會上代表、委員就落實帶薪休假建言獻策,自然值得稱讚和期許。不過,破解帶薪休假難題,首先需要找準“病根”——説起帶薪休假難以落實,人們往往將之歸咎於用人單位百般阻撓,而處於弱勢的員工也不敢跟單位較勁,即員工“不能休”、“不敢休”。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但我認為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很多員工“不願休”、“捨不得休”。

  眾所週知,目前很多單位都實行“工資+獎金”的薪酬模式,其中工資很少,獎金佔收入的大頭,往往是工資的好幾倍。而帶薪休假之“薪”究竟指什麼,目前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於是用人單位約定俗成地把“薪”界定為工資,而不包括獎金。這樣,員工帶薪休假拿不到獎金,損失很大,即使單位允許帶薪休假,很多員工也不願休,這種“不願休”其實是出於無奈的“捨不得休”。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單位(尤其是企業)實行計件工資制,員工的收入與其完成的工作量直接掛鉤,員工可以休假,但沒有收入,或者只有象徵性收入,以致很多員工捨不得休假。

  這才是目前帶薪休假難以落實的最大“病根”——説是帶薪休假,但只是帶很少的薪水,使得“帶薪休假”在很大程度上名不副實。這個問題不解決,即便通過考核、懲罰等措施讓所有單位允許員工帶薪休假,很多員工還是“捨不得休”,而休假員工也享受不到貨真價實的福利。

  從這個角度看,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重在破解“捨不得休”難題,從這個“病根”入手完善制度,多在帶薪休假的“薪”字上下工夫,提高“薪”的含金量。我認為,可以考慮對帶薪休假之“薪”加以明確界定,不僅指工資,而且包括獎金等收入。至於休假者應該拿多少獎金,是拿平均獎還是拿平均獎的一部分,以及其他一些津貼、補貼應該怎麼算,這些問題都可以討論,以達到休假者與用人單位的權益平衡,然後作為“補丁”寫進相關規定。只有這樣,人們才有望享受到貨真價實的帶薪休假福利。(晏揚)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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