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兩則關於公務消費的消息值得關注。一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就規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作出規定。這個規定共有38條,被稱為“38條禁令”,涉及到“吃”、“住”、“行”、“遊”等幾個方面;而且規定得非常具體,比如“吃”的方面,規定“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有關“遊”的規定,其實是不準“遊”:“接待單位不得組織旅遊和與公務活動無關的參觀,不得組織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得安排專場文藝演出,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紀念品和土特産品等。”
新出臺的“38條禁令”,可以看作是對去年12月出臺的“八項禁令”(即“改進工作作風八項規定”)的具體化,意在使“八項規定”更具操作性,能落在實處。毫無疑問,這些規定會得到最廣大的黨員幹部和群眾的無保留、無條件的支援和贊同。
説“最廣大”,是因為還有那麼一些人不贊同,不支援“八項禁令”;而且不支援的理由似乎很充分——最新一期《瞭望》週刊刊文説,“部分幹部質疑八項禁令稱導致服務業滑坡”,這不符合“發展是第一要務”的精神。那麼,怎麼來看由公款消費支撐起來的服務業的繁榮呢?公款消費,確實能貢獻一點GDP,創造一點稅收;但是, 公款消費讓少數人佔有大量財富,拉大了貧富差距,少數人佔有大量財富,最廣大的人群消費乏力,各種産業發展就缺少動力;貧富差距過大,加劇了社會不公,各種社會問題就容易趨向惡化;算經濟賬,社會管理成本必然加大,用於改善民生的資金必然受到限制,兩者之間如果形成惡性迴圈,是有利於“發展”呢,還是阻礙了“發展”?
《瞭望》週刊的文章説,“八項禁令”出臺後,有些人將吃喝的陣地轉移到更隱蔽的場所;有些星級賓館為了便於政府官員來此消費,拿掉星級招牌。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在“八項禁令”的高壓之下,公款吃喝出現了地點私密化、餐飲住宿化、買單老闆化等新花樣。按照那些質疑八項禁令的觀點,他們是為了拯救服務業,是為了貫徹“發展是第一要務”的精神?新出臺的“38條”規定“不得使用私人會所”,是對症下的藥。
確實,“發展是硬道理”,“發展是第一要務”,但是這個發展,應該是健康的、均衡的、全面的發展,最主要的,是以公平正義為主導的發展;這樣的發展,才能惠及全體民眾,因此是健康的、可持續的發展。公平正義充分實現的環境,必然引導人的聰明才智流向發明創造,而不是搞錢權勾結;社會必然風清氣正,而不是烏煙瘴氣;社會財富必然會充分涌流,而不用靠那點由公款吃喝來增加的GDP。“八項禁令”和“38條規定”,是經濟健康發展的政治保證。即使是很真誠地擔心“八項禁令導致服務業滑坡”,也是一種短見,一種糊塗認識;如果是公款吃喝癮頭難忍,想用“發展”的名頭來包裝,也是徒勞的。“38條”規定,來得正是時候。(戎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