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發行改革:走向市場化第一步

時間:2013-12-02 14:35   來源:新京報

  就未來新股發行改革而言,應該在市場化方向的大前提下,仍然要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確保發行中的公平問題。

  11月30日,中國證監會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意味著,自2012年11月以來長達一年之久的新股發行“停擺”即將結束。

  本次“意見”的修改和發佈,恰逢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逐步推進股票發行從核準制向註冊制過渡”的時期,在股票發行改革上,如何為未來實行“註冊制”奠定制度基礎,如何體現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都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而從“意見”全文看,儘管在改革的力度和措施上,仍然稍顯謹慎,但總體而言,體現了新股告別行政調整,走向真正的市場化的大方向。

  應承認,中國資本市場成立幾十多年以來,新股發行8次“停擺”;股市之所以成為一個圈錢市,屢屢與宏觀經濟的基本面背離,根子都在不公平的新股發行制度。每次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不合理的新股發行所導致的四大核心問題,定價問題、公平問題、圈錢問題、大小非(非流通股)問題。對於已經多次因為新股發行導致“停擺”而暫時失去融資功能的中國股市而言,新股發行制度是中國資本市場成長過程中繞不開的一個坎,如果管理層不痛下決心,大刀闊斧地對這個影響中國股市健康發展的“病灶”徹底清除,投資者的信心將難以重塑。

  基於此,本次新股發行改革在解決資本市場“圈錢市”和市場化改革方面,都有一定的亮點。尤其是,對於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新股發行的“三高問題”,“意見”有針對性地進行了改進。比如,在發行方式上,採取措施約束網下配售的機構投資者報高價。確定發行價時,要求先剔除報價最高的10%的申購量。報價最高的部分將不得影響發行定價,報價最高者也不能獲得配售,防止“人情報價”或盲目報高價。另外,提高網下配售比例,限制網下配售的投資者家數,增加單個網下投資者的配售數量,加大報價申購的風險;推出老股轉讓措施,允許首發時公司股東向公眾公開發售存量股份,增加單只新股在上市首日的供應量,平抑股價;同時,針對發行人,把減持行為與發行價掛鉤,限制發行人定高價,等等。

  當然,由於複雜的利益糾葛以及資本市場長期的積弊,解決新股發行中的市場化問題不可能一蹴而就。就未來改革而言,應該在市場化方向的大前提下,仍然要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確保發行中的公平問題。比如,對機構與散戶之間中簽的不公平問題,對於網上、網下的申購比例,可以更多借鑒香港的制度;在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比例上,建議流通股的比例最低不得低於40%以上,形成良好的股權結構和有效的公司治理;同時,為防止上市首日爆炒,對新股上市適用漲跌停制度等等。只有堅持市場化的方向,解決公平問題,才能為真正的註冊制奠定基礎。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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