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週末連續發佈了四個重要制度性改革文件,拉開了A股市場新一輪改革序幕。這既是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關於“推進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的要求,同時也是核準制向註冊制開始過渡的重大標誌。在四個制度性改革文件中,分量最重、影響最大的當屬證監會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文中明確指出:“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門和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依法對發行申請文件和資訊披露內容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核,不對發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資價值作出判斷。”這一重要內容的表述正是註冊制的核心理念。由於該《意見》的正式實施是以2014年1月的IPO重啟為標誌,因此,《意見》的發佈,就意味著從核準制向註冊制過渡的正式開始。由此可見,註冊制並非大家想像的一步到位,而是小步快走的漸進式過渡。
目前證監會對IPO體制所做的一切改變,都是面向註冊制而來。凡是行政干預退出的地方,市場主體和證券仲介的法律責任邊界就要更加清晰、到位;證監會在淡化行政審批的同時,將會強化市場監管有效性。
研讀《意見》,其中至少有六大亮點:
一是股票發行審核以資訊披露為中心,這是註冊制的重要屬性之一。二是網下詢價採用“去掉一個最高分”的遊戲規則。三是網下配售的股票中至少40%應優先向以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社會保障基金配售。四是引入存量股發行機制。五是引入鎖定期處罰機制。六是加強對IPO相關責任主體的市場約束,這也是註冊制的基本要求。
在上述六個亮點中,從IPO申請到網下詢價、網下配售、存量發行、鎖定期控制,以及欺詐上市懲處等環節,劃定並明晰了發行人、證券仲介及其當事人的責任邊界,而且進一步強化了對IPO相關責任主體的市場約束與懲戒。其中,威懾力最大的就是第六個亮點。這一條款實施後,企業是否上市將會變得更加糾結,企業家們將會仔細掂量、反覆權衡:上市是否有把握,上市是否值得?發行人及證券仲介在IPO文件上簽字的高管們將會更加小心謹慎。
除此之外,證監會同步發佈的《關於在借殼上市審核中嚴格執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標準的通知》,全文雖然只有兩個內容,但發力精準、目標精確:第一,主機板借殼上市將統一服從IPO標準,“炒殼重組”的制度套利遊戲即日起終結。第二,創業板不允許借殼上市,堅決避免創業板變節或淪為第二個主機板。這意味著今天的A股“殼資源”已成廢物,垃圾股風險暴增。
同時,《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的發佈,標誌著優先股制度將正式引入我國。在國際上,由於優先股通行的做法是“按季分紅”,無論是固定股息,抑或是浮動股息,股息率或股息水準都是預先承諾的,因此,引入優先股,就是引入按季分紅的理念和示範效應,它將教會上市公司如何重視回報投資者。
此外,《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發佈,首次明確現金分紅的優先地位。此外,《指引》支援上市公司在其股價低於每股凈資産的情形下(虧損公司除外)回購股份,這是A股上市公司學會股價管理的開始。
證監會系列改革政策的出臺,對A股市場應該是重大利好。尤其是投資者期待已久的IPO開閘,將在明年1月啟動,既是短期利好,更是長期利好。不過,唯一的利空就是垃圾股的利空。ST股全線走跌可能會持續一段時間。正在重組或準備重組的垃圾股,重組方或仲介機構的撤出將是大概率事件。 (董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