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初,總造價40萬元的安徽黃山歙縣坑口鄉原汪龍坑村希望小學竣工並投用。約三年後,該校因被撤並而閒置,逐漸成為村民放置柴火的柴房。日前,有關部門貼出通告,説要進行産權轉讓。當地村民稱,村裏近30個孩子在十多公里外的縣城上學,路遠費用還高,希望村裏的這所學校不要變賣,最好能恢復教學(11月24日《北京青年報》)。
一邊是村希望小學被閒置,並成為村民的柴房,一邊是村裏的學生背負著高成本到十多公里外的縣城上學。村級學校被無情地撤並,看似教育資源得到集約整合,但有悖于小學就近入學的原則,加重了老百姓的入學成本,是不可取的。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教育資源出現新的失衡,這表現在,鄉村一部分經濟條件好的學生進城就讀,村級小學的學生人數在銳減,導致教育承辦率高,出現了研究生班式的教學,有的地方竟然教師比學生多。村級小學到底要不要呢?這是一個嚴肅而沉重的課題。從優化教育資源的角度看,教育主管部門希望撤並村級小學,向鄉鎮及縣城集中,這樣做有三個益處:可以讓村裏的學生享受到較好的教育,可以彌補村小學教師不足或者解決沒有教師願意去村小的難題,適當集中可以減少教育資源的浪費。
村級小學的撤並是事關鄉村教育的發展,因而要慎重和理性。這幾年,因為村級小學被行政強制撤並而引發的群體事件時有發生。國務院出臺相關措施,要求地方不得隨意撤並學校。村級小學維繫著村民的教育希望,撤並鄉村學校要尊重民意,多聽聽村民的意見和想法,政府部門要換位思考,不能為節省教育資源而強制撤並。就算是一個孩子的學校,也印證著教育的公平與良知。因此,撤並村級小學不能只算資源賬,也要算社會賬、民心賬。
在鄉村,家庭經濟條件拮據的學生也不少,那麼村級學校就是他們的希望。如果強制撤並,會導致這些孩子因為上不起學而輟學,那麼就無法改變鄉村落後的面貌。因此,撤並鄉村學校要多多考慮村民的難處,不能一撤了之,應該加大對鄉村教育的投入,對於教師不足的鄉村學校,可以採取“走教”(教師流動教學)的形式,讓村裏的學生在家門口就能夠上學。與此同時,在經濟發展快的地方,應該大力推行校車接送制度,撤並村級學校,開通鄉村學校校車,減少村裏的學生去鄉鎮學校就讀的成本,這也是一個解決問題的好路徑。
有專家表示,村級學校就是維繫鄉村文化的根脈,斷然斬之,如同澆滅鄉村的希望。村級小學的去留,考驗著教育的良心。村級小學並非是教育的沉重包袱,它是一團火苗,點燃鄉村的希望。教育的大廈不可缺少村級小學的基石,請對村級小學多些敬畏吧。(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