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徙木立信到八項規定

時間:2013-11-22 14:11   來源:人民日報

  徙木立信之後,更重要的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實現從權力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轉變

  據報道,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

  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在反腐敗問題上,無論是認識的清醒、重視的程度,還是行動的迅速、工作的紮實,都充分表明,反腐敗的高壓態勢已基本形成,不但震懾了腐敗分子,而且極大地提振了黨心、軍心、民心。

  然而正如中央的判斷,“當前,腐敗現象依然多發,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人民群眾還有許多不滿意的地方”。習近平總書記曾語重心長地告誡全黨:“大量事實告訴我們,腐敗問題越演越烈,最終必然會亡黨亡國!我們要警醒啊!”

  做好反腐敗工作,首先要贏得信任、提振信心。兩千多年前的商鞅變法,有徙木立信之舉。王安石曾有詩評:“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君能令政必行。”而制定八項規定,就是中國共産黨在面臨難得歷史機遇期和“三個依然”的反腐局面之時,“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為反腐敗攻關,為全面深化改革破局!可以説,這是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關權入籠”的徙木立信。通過八項規定讓全黨全軍全國人民相信,我們“老虎蒼蠅一起打”要動真格,我們“從自己做起,從現在改起”,要“洗洗澡、治治病”,我們“當前以治標為主”要打好殲滅戰,我們有“為治本贏得時間”的戰略思維。

  而徙木立信之後,更重要的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實現從權力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轉變。

  因貪腐被執行死刑的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曾懺悔,“組織的管理和監督對我而言,如同是牛欄關貓,進出自由。”習近平總書記不斷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這句話,説到了現實的根本,講到了問題的要害。

  三中全會的《決定》中,“制度”一詞被放在了突出位置。涉及反腐敗的第十部分,標題就是從“強化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體系”的高度來反腐敗。戰略定位高、謀篇佈局遠,彰顯我們黨對反腐規律的認識與把握。

  《決定》裏明確的制度反腐,可簡單概括為“三管兩讓一入籠”,即“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根本之策”,並明確制度建設的方向,“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作體系,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廉潔政治,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這樣的戰略定位,顯示出立高站遠的戰略思維。

  新一屆黨中央從八項規定的徙木立信做起,攻關破局反腐敗,全面深化搞改革,我們看到的是實實在在的行動,感受到的是真真切切的變化。當前,需要大膽探索、大膽實踐、大膽破題,把制度反腐、制度監督、制度建黨作為根本性建設來抓,讓黨委政府的公信力更加牢固,讓人民群眾的反腐信心得以提振,讓各級領導幹部重新回到群眾中去,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注入強大的正能量。(李永忠作者為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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