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長假前幾天,與高速公路堵車等量齊觀的新聞是遊客的文明素質——塞車的高速公路成為露天垃圾場、隨便佔用救援車道、觀看升旗儀式之後留下大量垃圾、遊客攀爬城墻樹榦、在景區裏亂涂亂畫……浙江高速路堵車,一乘客乾脆下車,跑到農民的田裏偷得一個大冬瓜,在眾目睽睽之下扛回車上!
國內遊如此,出境遊也不例外。在泰國芭提雅的一家寺廟內,幾頭牛雕塑背上,用簡體中文寫著:“牛角不能碰,牛背不能爬”。如此明顯的指向性,身為中國遊客,看到之後,能不臉紅?缺乏基本文明素質,有錢也難脫大老粗形象,得不到他人應有的尊重。得不到尊重或許只是臉上無光,不遵守規矩有時還可能“要命”——近日,一名27歲中國遊客在美國拱門國家公園遊玩時,私自攀爬60英尺高的紅砂岩結構拱石,不慎跌落,造成重傷。
時空再拉回到一百多年前的上海租界,因“華人一入公共地方,折花驅鳥,糟蹋地方,無所不為”、“無公德心之華人,箕踞眠臥,遍地吐痰,以致見憎于西人”,租界公園挂出那塊臭名昭著的“ 與 不準入內”牌子。其中的殖民者優越感自然要加以痛斥,但國民文明素養也不妨反省。120多年了,很遺憾,“折花驅鳥”、“糟蹋地方”、“遍地吐痰”等等,還是那身“老毛病”。
説到旅遊陋習,一些人總是“自己有病讓別人吃藥”,找些理由替自己開脫,將責任推到他人身上。諸如,在高速路上亂扔垃圾是因為塞車、爬墻進公園是因為收費太貴、大聲喧嘩是遊客太多、在景物上刻“到此一遊”的又不止我一個人,等等。同樣堵在高速路上,為什麼有的車主能夠自帶垃圾袋,將自己製造的垃圾先裝袋中,到了服務區再扔進垃圾箱?説到底,更多的還是個人修養,而非客觀原因。
對那些明知故犯的遊客來説,警示、教育的作用不大,因為他們並非懵懂無知,更需要剛性的硬約束,重典治亂。就像新加坡,亂吐香口膠可能面臨500新元罰款,看誰還敢無所顧忌地當“垃圾蟲”。剛剛落地的新《旅遊法》對一些常見旅遊陋習作出處罰規定,這個可以有,但似乎沒聽到罰單開出。有法可依,就要敢於“亮劍”,如果每個景區都行動起來,對旅遊陋習説不,久而久之,國人旅遊素質、形象必將大有改觀。 (連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