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免刑”只是丁書苗們的一廂情願

時間:2013-09-26 14:26   來源:新京報

  丁書苗預感到會“東窗事發”,所以拿慈善搭橋,意欲結識“高層領導”,找到一個新的“保護傘”。

  被稱為“高鐵一姐”的丁書苗,因涉嫌行賄罪和非法經營罪,24日于北京市二中院受審,她當庭認罪。據報道,丁書苗在得知自己被調查後,曾捐款3億多元,想通過慈善把“大事化小”,免於刑責。

  據了解,丁書苗被抓之前,曾是“扶貧名人”。她曾為貧困縣捐資修路、為支援災區“慷慨解囊”、投資興建希望小學等。正因如此,在公共視野中,她長期以“慈善家”形象示人,2009年她還獲評“中國扶貧開發典型人物”,被刻成雕塑,全國巡展;2010年還登上福布斯中國慈善榜。

  因“熱衷”慈善,丁書苗飲譽遐邇。但“醉翁之意不在酒”,她樂善好施,究其意圖,未必在扶貧濟弱,而在於脫罪。在偵查階段她曾供述:“我想通過慈善提高社會影響力,讓國家領導知道,讓我自己免於刑事責任”。原國務院扶貧辦官員范增玉也稱:“丁急於擴大知名度,想借此認識國家領導人。”

  在被調查之際,預感到會“東窗事發”,所以拿慈善搭橋,意欲結識“高層領導”,尋求新的庇護。可見,在丁書苗那裏,慈善不過是塊敲門磚,是晉身的階梯,是和領導説上話的一個由頭。而她的意圖恐怕還是,能夠由此和“高層領導”深發展,然後,讓權力為她所用,給她提供安全的保障。

  丁書苗之所以想到“做慈善,交貴人”,一是因為這條路上早有先行者。當年上海社保案中的商人張榮坤即為典型,他通過大手筆慈善捐贈,與陳良宇和時任上海社保局局長祝均一等官員攀上關係,最終在上海社保案中被爆出非法獲得32億資金。張榮坤最終下場,既説明瞭通過慈善攀附貴人可得巨大利益,又説明這種非法利益在法律面前的脆弱。可嘆丁書苗只看到了權和利,沒看到法。

  再者,遇事求高官也是丁書苗一貫的發家之道。這兩天人們“集體學習”了她“洗內褲”起家、結識劉志軍等原鐵道部高官的“秘笈”。當時她發覺危險後,選擇慈善這條“終南捷徑”向更高權力伸出手,完全符合她的處事邏輯。成也交結權貴,敗也交結權貴,丁書苗終於在“以權搏法”的一廂情願中輸個精光。

  對丁書苗案而言,想借慈善結識“領導”,換取“刑責豁免權”,是打錯了算盤。法律震懾力,就該在“違法必究”、“罰當其罪”中得以重申,也可打消違法者借慈善牽線,找權力做靠山的僥倖心理。(佘宗明)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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