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的童女士在國外留學期間,一直放在家裏的駕照在短短4個月內竟被扣了795分,先後用於36台車的違章計分上,違章記錄高達328條。處理違章扣分的執法單位包括武漢市城區及郊縣多個交通大隊,甚至還涉及個別車管所,而車管所是無權處理違章扣分的。童女士稱,她的駕照沒丟過,也沒外借過,是在駕照需要年審時才發現了此事。(11月27日《武漢晚報》)
如果做個調查,長期開車而沒被扣分罰款的司機,不説完全沒有,大概也是比例極低的。被違章罰分,雖然主要仍是一個駕駛素質問題,但也存在無意的過錯,此外還有設置不合理處罰不合理的罰款經濟的客觀存在。很多人去交警隊接受處理是扣分認罰,也有一些人拿的卻是一張字跡龍飛鳳舞的領導批條。交通違章處罰裏的罰款經濟與尋租交易歷來如是,不然也不會有那麼多仲介專門負責給人收費消分。武漢童女士的遭遇就是其中一個典型的案例。
按照規定,處理違章一般須駕照持有人親自簽字確認,並且出示相關證件。可是,童女士人在國外留學,駕照也放在家裏,何以被人用來給36台車消除328條違章記錄?直觀地理解,這應該是童女士的駕照資訊被所謂“分販子”盜用了,用來給違章車輛消除違章記錄並收取黑錢。但是,事情顯然又沒有如此單純。一來,駕照持有人沒親自簽字確認,駕照也沒有出示或者只出示了虛假的駕照;二來,按照常理,一個人不可能在四個月裏連續駕駛36台車並不斷違章328次;最重要的是,一本駕照一年內最多能扣12分,超分就該被停止使用,何以這本駕照竟能扣795分之多?
毋庸諱言,這裡面不僅有“神通廣大”的黑仲介,更應該有腐敗尋租的交警“內鬼”,要不然這樣的事情絕無可能發生。相關部門應該據此順藤摸瓜進行嚴查,而不只是消除童女士的違章記錄了事。相比最近被曝光的河南交警收黑錢,駕照罰分裏的尋租交易更為普遍也更為大膽,這不僅與違章罰分的本意無關,相反簡直就是背道而馳。想想看,如果違章罰分能夠通過尋租交易和仲介運作輕鬆以金錢解決,誰還會在意罰分多寡?對於那些橫行馬路的特權車而言,在扭曲變味的法規落實面前,又豈能不繼續橫行無忌?
最近公安部出臺新規,大幅提高了交通違章罰分標準,很多違章行為的罰分都翻了倍。對此,我認為值得商榷。一方面,加重處罰的工具主義,本質上還是對執法經濟的迷戀。另一方面,在交警腐敗與尋租交易未能得到有力約束的前提下,盲目提高罰分標準對特權車毫無警示意義,相反只對那些一沒關係二沒錢的平民車有效。大幅提高罰分標準,只會讓黑仲介的收費標準跟著翻倍,讓“專業處理交通違章”的權錢生意愈發火爆。
童女士的遭遇,反證的正是這一灰色圖景。處理違章罰分的權錢交易不清除,單純提高違章罰分標準只會加重普通駕駛員的負擔,讓灰色交易“錢途”無限。4個月莫名被扣795分,其實是一面鏡子,讓我們以一種超高清的方式,照見那些長期存在卻又未曾引起足夠重視的與交通違章相關的尋租腐敗行為。這個意義上,4個月莫名被扣795分,也許不應該只是當做個案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