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三令五申不允許收“過頭稅”,在河北的滄州、衡水等市的多個縣,仍出現了“補交稅”和“提前收稅”等徵收“過頭稅”現象。諸多當地中小企業被國稅局列入約談名單,面對企業的訴苦,數額甚至可議價。(11月29日《西安日報》)
獻縣等地的中小企業成了“過頭稅”的受害者,為了向他們要錢,稅務部門的人竟然搬出釣魚島這個理由,真是讓人失笑。之所以如此作為,是因為當地國稅局已經數月沒有完成收稅任務了,挨了縣裏的批評,被逼無奈只好“殺雞取卵”。而且,當地部分中小企業確實怕被查出賬目問題,也只好花錢買平安。
其實,中小企業繳納過頭稅是被逼的,國稅部門收取過頭稅也是被逼的。比如獻縣今年國稅任務是2.95億元,這個任務數是依據什麼算出來的,沒人知道,可主管領導必須做到“上面給數字,下面保完成”。雖然獻縣國稅局已經5年沒完成任務了,但其任務今年卻增加了5500萬元。上面的數字壓力,逼著地方國稅局舉起“殺雞取卵”的屠刀。
“過頭稅”的根源就在這裡:年度稅收任務是上級提前訂下來的,不管地方有多少企業,不管經濟形勢好壞,不管企業倒閉增長,只需要完成年度稅收任務即可。這時,對企業來説,就會出現經濟形勢好時少納稅、經濟形勢不好時反而多納稅的局面。因為,經濟形勢越差,稅務官員的日子就越不好過,就更得多收稅。
要想杜絕“過頭稅”,必須改革目前的稅收體系,不能按照“計劃指標”收稅。現在上級部門不顧經濟實際運作情況,按照上一年標準進行“人為增長”,再按增長後的數字制訂稅收任務,然後一級一級壓下來,最後到了企業頭上。這種做法就是典型的“數字出官”,是在用無數中小企業的血染紅自己的頭頂花戴。
所以,政府需要解除稅務部門頭上的任務壓力,允許他們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年度徵稅目標,而不是由上級按照“計劃指標”下派任務。換言之,對稅務部門必須建立一個彈性考核機制,在企業經營狀況良好時多收稅,在企業有困難時可以延緩繳稅。唯有如此,才能不收“過頭稅”,才能讓更多的企業受益。(趙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