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教育部網站公佈了《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給學前孩子的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個領域的成長設定了一個“階梯”狀的標準。政府希望通過這部《指南》有效轉變公眾的教育觀念,防止和克服“小學化”傾向。(10月16日《京華時報》)
3歲學會不跟陌生人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現在有幾個人販子還用哄騙的方式?早早用上迷幻藥了。不吃陌生人給的東西?小孩3歲上幼兒園,怎麼分辨幼兒園的老師是不是陌生人?以前從沒有見過這些老師,到中午老師給東西吃,吃還是不吃?難道要娃兒第一餐餓肚子回來?陌生人都是壞蛋?可憐的教育部磚家,難道要孩子當套中人不成?那還不如在孩子半歲就開始培訓拳打腳踢,咬抓嘶叫,這樣對付人販子更有實用價值吧?
4歲學會體諒父母辛苦?“要求4-5歲知道父母的職業,能體會到父母為養育自己所付出的辛勞。”工作未必就是幸福,就是尊嚴,工作只是謀生的手段而已,很多父母都不願意在小孩面前提及自己工作的,再則哪些枯燥的職業小小孩童能理解並記憶?4歲知父母辛勞?俗話説:養兒方知父母恩。儘管如此,很多成年人都不體諒父母辛勞的,4歲孩童就能超前理解?難道這小孩特別早熟,吃多了性激素?
5歲學會説出家庭住址?“5歲要能説出自己家所在地的省、市、縣(區)名稱,知道當地有代表性的物産或景觀。”很多孩子兩歲左右就能説出自己的大致家庭住址(不完整),可以在熟悉的環境下,在爸媽面前帶路回家,但是要他們理解省市、物産、景觀之類,太超前了吧,灌輸得太多了吧。其實,孩子知道爸媽等親人名字,知道家裏座機號碼或者爸媽等手機號碼,不是更好,更有意義嗎?
6歲學會接受不同意見?“學會傾聽和接受別人不同的意見”,連60歲以上的人也難做到啊,現在老年人火氣好像都很大,比如鬥毆爭座,打倒年輕人,比如10來個退休員工蜂擁而來,要求一些不合法理的待遇,讓人頭暈腦脹。“不欺負別人,也不允許別人欺負自己”,這個要求太高了吧,比如菲律賓、日本、越南等無理欺負中國,國民黯然神傷,連國家都做不到,怎麼能要求一個小小孩子做到呢?
教育部學前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負責人指出:《指南》提供的幼兒學習與發展目標和典型表現是家長和教師觀察了解幼兒的參照,但不是評價和衡量幼兒發展快與慢、好與差的“尺規”。不能將《指南》作為分領域訓練的“清單”,為追求“達標”而對幼兒進行強化訓練。
話是這樣説了,有了《指南》,強把要求當原則,當尚方寶劍的事情還少嗎?比如你要辦幼兒園,對不起,對號入座,看看你懂不懂這些要求,看看你按照這些要求辦學不;你要讀小學,對照這些考考你有幾個腦袋,幾個爸爸的混賬要求還少嗎?孩子不達標,可能會作為智障兒童入學門檻,乖乖,拿錢來買門票,這樣的缺德要求還少嗎?
擔心絕非多餘。俺家娃兒早産,每月體檢,按照醫院標準指標打分,比如追物,抬頭等,多不配合,40分勉強可以打倒36分,都是不合格。去北京某名教授處檢查,抬頭9秒,給予了好評,建議好好帶就行。今天按照教育部幼兒成長標準,俺家娃兒肯定是不合格之處多多。冤枉錢花了不少,但是我就一直覺得我家孩子活蹦亂跳,正常得很。
愛因斯坦很晚説話,愛迪生被差評,難道他們就不是合格兒童了呢?每一個孩子都是天使,怎能不顧實際,對小兒設定統一的成長標準?這樣的傷害,孩子傷得起嗎?難道應試教育從3歲抓起,只準標準成長?主管教育的和研究教育的怎麼變得這樣無知?哪還談何教育,談何創新,談何發展?
教育部不管人家孩子,3歲的幼兒都是自家父母管,教育公平,異地高考不去抓落實,膽大妄為為3歲幼兒成長設標準,教育部真是閒得蛋疼!難道教育部想表明:我們沒有能力把學生教育好,但是我們有能力教學生從小防人?
看看身高體重標準,睡眠指標標準,戶外活動標準,適應能力標準,生活衛生標準,自理能力標準等幼兒成長標準,有幾個孩子能夠達到幼兒成長標準?我知道,俺家孩子達不到這個標準,有不少孩子達不到這個標準。出臺這些標準,難道教育部想表明:教育部比三歲幼兒還幼稚,需要大家多多教育?(李雲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