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59歲的肖大爺在乘坐904路公交車時,突然尿急難耐,在多次要求司機停車開門未果後,他只好躲到車上角落裏,用一個礦泉水瓶“解決”了。而這一幕引起了乘客的反感並拍下了視頻,公之於眾後引起了軒然大波。(9月7日四川新聞網)
俗話説“人有三急”,就是健康的青壯年內急也是不堪忍受,何況是患病的老人?該司機的行為引起公眾憤慨也是情理之中。而作為司機本人及公交公司確有其不停車的正當理由——不合法。一邊是冰冷的規定,一邊是急切的乘客,停還是不停真是個糾結的問題。
城市公交的管理一直是讓有關部門頭疼的問題:一是城市公交車載客飽滿,體積龐大,“殺傷力強”;而公交數量較多,排班密集,所以出現交通事故的概率較高。唯有嚴格規範的管理才能還城市道路以安全以及保證公民的生命財産安全。有鋻於此,各大公交公司都制定了嚴格的管理辦法及考評機制,直接與公交司機的利益關係掛鉤。其外,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六款規定,城市公共公交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司機違反規定未到站讓乘客下車,造成的後果將會由司機承擔。因此,公交司機不隨便上下乘客的做法無論是從知法守法的角度還是從其本人的利益出發都是無可厚非的。
然而肖大爺的遭遇之所以引起乘客的憤慨和輿論的爭議,可能還在於該乘客的特殊身份——花甲之年的老人以及糖尿病的長期患者。在不能隨意上下乘客的刻板思維下,司機做出了“合法合規”但不合理的行為。
同樣是情況特殊,某些公交的“違法”之舉卻能博得公眾的理解和讚揚。據報道,長沙的“救命公交”一路連闖了四五個紅燈,在城市最繁華的街道一路逆行,最後將一名心臟病發作的乘客及時送到了醫院。結果不僅沒被追究責任,還受到了公交公司上下一致的鼓勵。這樣緊急情況,情有可原,冰冷的規章制度自然也會網開一面。
回到肖大爺這個個案,以最大的善意去揣測應該是該司機沒有準確估計老人的緊急情況。不然,相信該司機也會作出妥善的處理辦法。“法不強人所難”,如此特殊的情況,相關的規定也會為該司機的行為予以豁免。當然,當事公交車司機及公交公司領導找到肖大爺當面道歉,事後的補救措施,傳達出了最大的善意也理應得到諒解。
在公交出行仍然作為大部分城市人的選擇的今天,緊急如廁的情況肯定還會在身邊或者你我的身上發生。解決這一齣行“難題”,良好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比如在站臺修建簡易的洗手間等是好的辦法。而從政策層面做出規定,給予公交司機朋友們特殊緊急情況下的“豁免權”,比如事後的解釋機制也必不可少。當然,和諧的司乘關係還在於遇到特殊情況時需要乘客本人的合理解釋,司機朋友的耐心傾聽,而作為全社會更加需要多一份理解和同情。(王真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