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走的站牌呼喚公德心回歸

時間:2012-08-22 09:44   來源:台灣網

  近日,網友“長安縣令”在其微博中爆料稱,在合肥臨泉東路的史城公交站,附近的居民為了自己少走路,居然半夜把公交站牌挖了,挪到自己家門口。對於這種情況,司機只能無奈地説:“這個公交車站牌已經被移了好幾天了,我們司機也沒有辦法,現在只能跟著站牌停,站牌移到哪,我們就停到哪兒!”(廣州日報 8月20日)

  站牌被挪的事情屢見不鮮,少數市民自家出門方便了,卻妨礙了他人與公交的正常運營。是誰讓市民這麼有恃無恐,可以隨自己的需要移動站牌?這樣的怪象,凸顯出公共服務的缺失,更折射出某些公德心的錯位。公交站牌的一“移”一“復”,浪費了多少社會資源,確實令人扼腕嘆惜。

  發現公交站牌被移位,而後復位,這是最直接的解決方法,可是不能根治。市民為了各自的方便,將站牌挪到對自己有利的地方。“現在只能跟著站牌停,站牌移到哪,我們就停到哪兒!”這無疑給出行的市民和司機都帶來了不小的煩惱。那麼,如何避免此類事件的再度發生?

  如果在設立公交站牌前召開聽證會,廣泛徵集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和建議,特別是有了新的小區後和群體需求後,及時增加新的站點或科學布點、更為合理地調整站點,那麼可能就不會發生市民動輒私自挪移公交站牌的事了!城建部門還應將公交站點的布點規劃以及破壞公共設施的相應處罰措施公諸於眾,通過媒體呼籲廣大市民能夠維護公共設施,愛護站牌。同時公佈投訴熱線,及時發現違規行為,予以查處。更要看到,市民的自身素質也有待提高,隨便拿個鐵鍬就把完好的站牌移走,這難道就不是一種自私自利的表現,難道不是公德心缺失的一種表現麼? 

  嚴格意義上説,擅自挪動公交站牌屬於破壞公共設施的違法行為,但公交公司沒有執法權,發現站牌設施被移走,除了重新復位外沒有其他辦法。公交公司也應理直氣壯地維護自己的權益,用法律的手段懲處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這樣才能讓公交車站牌不再“飛”。(台灣網網友 孫玲玲)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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