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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別管太多,小心大學這塊“山芋”燙手

來源:台灣網

2017年10月09日 09:56:00A

  受到少子化衝擊,臺灣不少私立大專院校經營困難,進退兩難。臺灣《中國時報》今日發表臺灣臺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的評論文章指出,臺灣的高教已經被管理得亂成一團,唯一的救贖就是臺當局“教育部”暫時放手,全部依賴市場那只看不見的手,如果臺當局“教育部”不給予大學更大的辦學自由,還是管東管西,大學任何係所的自適應或大學內部事務改變都需臺當局“教育部”同意,那麼大學的存活和退場自然就變成臺當局“教育部”的燙手山芋。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管得愈多責任也愈多,私立大學的董事會們也樂得輕鬆,天塌下來有臺當局“教育部”頂著,何必擔心呢!

  評論摘編如下:

  受到少子化衝擊,臺灣不少私立大專院校經營困難,進退兩難,為協助大學轉型與整並,臺當局“教育部”提報“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到臺當局“行政院”,未料此案在臺當局“行政院會”上卡關,臺當局“行政院長”賴清德裁示還要再進一步討論。

  賴清德關心的有兩點,一是退場基金如何利用必須規定清楚,二是可考慮國外大學來接收私校或合作辦學。就第一點來説,不管退場基金如何使用,對私立大學的董事會來講絕對是事不關己,沒什麼誘因來退場。目前規劃的使用,一為補助學生轉學安置所需的費用,二為融資學校轉型退場所需的經費。一和董事會無關,二是董事會要去向退場基金借錢。以目前臺灣地區“私立學校法”的規定,私立學校董事會在真的辦不下去時,就是校産歸公,既然校産歸公,公家就有義務來處理學校的爛攤子,哪個董事會會傻得去借錢來退場。

  至於請國外大學來辦學之議當然很好,但一來國外大學學費甚貴,例如加州大學某個校區一個學季(Quarter)學費是1萬多美元,讀4年總學費超過12萬美元,誰念得起?二來臺灣就是少子化才需要學校退場,若學校被國外名校接收繼續招生,可能這個學校活了,另一些學校卻死了。

  退場要考慮的重點包括:一、大學退場的標準如何訂定?怎樣的大學才需要退場?二、學生如何處置?教到畢業或馬上轉校?三、教職員如何處置?資遣或轉介其他學校?四、校産如何處置?可否公開賣掉。臺當局“教育部”的退場辦法應針對以上四點詳細訂出規則,所有的私立大學才有明確的標準可循,且退場必須是強制性,只要符合條件即刻勒令退場,否則大家只會拖下去。

  其實臺當局“教育部”要做的就是保護學生不要誤入學店即可,強制勒令退場恐怕會引起反彈和糾紛。要保護學生,臺當局“教育部”可使用的工具很多,其中資訊透明化就是很好的措施。只要把所有的辦學資訊都公開透明,學生和家長自會做最好的判斷,慎選學校就讀。

  臺灣的高教已經被管理得亂成一團,唯一的救贖就是臺當局“教育部”暫時放手,全部依賴市場那只看不見的手,只要將大學的資訊儘量透明化即可,經過幾年之後,新的秩序自然形成,這時臺當局“教育部”就可適當地介入。

  如果臺當局“教育部”不給予大學更大的辦學自由,還是管東管西,大學任何係所的自適應或大學內部事務改變都需臺當局“教育部”同意,那麼大學的存活和退場自然就變成臺當局“教育部”的燙手山芋。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管得愈多責任也愈多,私立大學的董事會們也樂得輕鬆,天塌下來有臺當局“教育部”頂著,何必擔心呢!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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