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申請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的家庭,夫妻雙方須共同簽訂購房合同,並辦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記手續。昨日,市住建委發佈《關於規範已購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購保障房須夫妻共同辦證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通知意在加強經適房和限價房的售後管理,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制度。
此次公佈的徵求意見稿擬規定,自該通知實施之日起,申請家庭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時,申請人夫妻雙方應共同與房屋銷售單位簽訂買賣合同,辦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記手續。
這意味著今後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如果是夫妻等組成的家庭,就必須夫妻共同辦理房産證,該保障房也屬於夫妻的共有産權。
為堵住夫妻一方另外買房
為何出臺這項規定?這位負責人解釋説,此前在北京的經適房、限價房的管理辦法中,對於夫妻辦理共有産權,使用的是“可”的字樣,即如果申請家庭願意,可以辦理共有産權;如果不願意則可以不辦理。
“但在實際調研中發現,其實辦理共有産權的家庭很少。但經適房、限價房本身就是以家庭來申請的,審核的標準也是家庭的收入、資産、房産等,其所購買的經適房、限價房也應是家庭共有的房産,應該夫妻雙方共同共有。”這位負責人説。
另一方面,也存在著所購經適房登記在一個人名下,另一個人名下則是無房,有可能會鑽限購等政策的漏洞,再用另一個人的名義去買房。
“老”保障房可自願選擇
同時,對於已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的購房人,並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新政並未強制要求必須增加共有人。這意味著,之前已經購買保障房的家庭,則還是繼續維持可自願辦理夫妻共有産權的原則。
昨天公佈的徵求意見稿還對經適房、限價房家庭的復審、再上市交易等問題,進行了規範和加強管理。市住建委表示,社會各界可在本月14日之前提出意見和建議。
此外,此前北京透露的將實施經適房封閉管理,目前政策正在制定中。
保障房管理新政徵求意見要點
【復查】
經適房、公租房和廉租房家庭入住前,住保部門將核對全部申請家庭成員住房情況。而此前的政策中,審核的最後一個節點是在參加搖號前。
【登記】
申請家庭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時,申請人夫妻雙方應共同與房屋銷售單位簽訂買賣合同,辦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記手續。
【查驗】
房屋交易登記部門在個人購買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網上簽約和房屋登記前,要在住保部門提供的資訊中核對個人申請保障性住房資訊,並及時通報。
【抵押】
已購限價房或經適房在取得完全産權前,不得將其用於該房屋住房公積金或商業銀行貸款以外的抵押。也不得將所購房屋作價出資或贈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