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鄭州海關發佈了《鄭州海關關於促進河南省外貿持續穩定增長的二十條措施》。
支援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二期規劃建設,加快推進鄭州出口加工區(B區)規劃調整,待條件成熟時支援洛陽、南陽、新鄉設立綜合保稅區。
加快推進焦作海關、新鄉海關、三門峽海關、信陽海關的籌建,支援鶴壁等具備設關條件的省轄市積極申建海關機構。
積極支援鄭州鐵路國家一類口岸建設和中南郵政物流集散中心的郵政口岸建設,主動跟進鄭州鐵路東站口岸的海關監管場所整改項目。
依託河南保稅物流中心的保稅倉儲、貨物分撥、入區退稅等政策功能優勢,通過建設統一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平臺,探索建立監管到位、便利貿易、適用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的試點模式及監管方案。在嚴格海關監管的同時,提供最為便捷高效的通關服務,積極探索建立既符合國際規範的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運作機制,又符合國內實際的海關監管模式,實現網上購物由“無序運作”向“有序管理”的轉變。
自2012年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出口收匯核銷單、進口付匯單、出口報關單退稅聯列印費;取消海關監管手續費;海關事業單位及所屬經濟實體停止收取報關單條碼費;相關單位可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並按規定辦理票據繳銷手續。(記者 辛曉青 劉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