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雲南省審計廳對全省20個縣的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進行審計調查發現,部分地方的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使用不規範,難以體現政策初衷。
審計人員告訴記者,調查發現,雲南曲靖宣威市阿都鄉梨樹村有低保戶160戶,因無力籌集建房資金,主動放棄當年危房改造機會。類似的情況在其他地方也存在。審計顯示,在危改項目實施中,一些地方享受補助政策的多數為有一定經濟基礎的農戶,而經濟最困難的農戶僅靠國家補助部分無力拆除重建,居住條件無法得到改善,貧富差距不斷拉大。在審計調查的20個縣中,五保戶、低保戶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危房改造比例普遍偏低,平均僅佔13.6%,項目沒有突出“三最”(最貧困、最危險、最偏遠)政策的補助重點。
此外,審計調查還發現,有的地方隨意擴大補助對象範圍。有6個縣在申報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過程中,存在審核把關不嚴,隨意擴大補助範圍,把不屬於補助對象的農戶納入改造補助範圍的問題。據統計,6個縣不符合政策規定的危改對象共計170戶;同時,一些地方還存在多頭申報重復享受補助資金的情況。2010年,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蒙自市、會澤縣有63家農戶申報了農村危房拆除重建戶,申請危房改造資金63萬元,與此同時,兩縣又申報了易地扶貧開發轉移安置項目扶貧搬遷戶,獲得補助資金139.5萬元。上述兩項資金都屬於農村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但分屬不同項目,項目疊加導致了資金疊加,農戶重復享受補助資金。
值得關注的是,農村危房改造中有的地方建築面積普遍超過規定建設標準。國家規定農村危房改造項目應嚴格控制建築面積和總造價,建築面積原則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內。但審計抽查20個縣2420戶農戶時發現,危房改造建築面積70平方米以下有103戶,僅佔抽查總數的4.25%;建築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有397戶,佔抽查總數的16.4%;其中,還有建築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的。
“面積超標準既反映了政策引導工作不到位,又反映出補助對象確定欠準確,同時,面積過大還導致投資過多、負債過重和相互攀比等問題。”雲南省審計廳一位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