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酒水、飲料,房間和大廳售價不同。侯偉勝 攝
中新網信陽2月20日電 (記者 侯偉勝)同樣一桶雪碧,房間15元、大廳12元;同樣一斤五星宋河酒,房間98元、大廳88元……河南省潢川縣一高檔酒店的酒水飲料按房間、大廳的不同實行差異化銷售,有消費者認為此舉涉嫌“消費歧視”。
據消費者于先生稱,近日他到潢川縣“陽光大酒店”就餐,遭遇“消費歧視”——同樣的酒水在房間就餐要比在大廳貴。記者日前來到這家名為“陽光大酒店”的高檔酒店,發現這家酒店著實存在很奇怪的事情:如果在房間內就餐,酒店提供的酒水、飲料的價格每瓶會比在大廳就餐貴上3元或10元。不過酒店並不避諱這種差別,而是將酒水、飲料的不同售價標注在功能表上(如圖)。記者翻閱功能表發現,酒店功能表標出的每瓶白酒的價格,房間都要比大廳貴10元,每瓶飲料,房間比大廳貴3元。
“都是一樣的東西,為啥房間和大廳的售價卻不一樣?難道坐房間的就要尊貴一些嗎?”正在就餐的幾位消費者對該酒店的這種做法均提出質疑。
酒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酒店開業一年多了,從開業到現在,酒店內房間和大廳酒水、飲料的售價一直都不一樣,不過這是老闆定的,具體原因他們不清楚,也不便透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