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新國標落地考驗政府“水責任”

時間:2012-07-03 09:02   來源:人民日報

  經過5年過渡期,7月1日起,飲用水衛生標準全面實施。專家認為——

  自來水可以直接喝了嗎

  【開欄的話】

  7月1日起,從自來水龍頭出來的飲用水水質要達到新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和1985年的舊版國標相比,新國標的指標由35項提高到106項,與世界上最嚴的歐盟水質標準基本持平。

  考慮各地情況,2007年新國標發佈的時候,給出了5年的過渡期,今年正式實施。

  對照新國標,各地飲用水都合格嗎?老百姓家裏的自來水能直接喝了嗎?如果暫時不能直飲,問題在哪?應該怎麼辦?

  今天起,本版推出系列報道“自來水可以直接喝了嗎”,探訪實際情況,探尋問題所在,探究解決之道。人民網強國論壇也推出相關調查和訪談,敬請關注、參與。

  今天的報道將對政府的責任進行探討。——編者

  【核心觀點】

  觀點一:

  城市供水既有商品特性,又有公共服務屬性,這導致政府和企業定位不清、職責不明,根本上導致了水質達標難。

  觀點二:

  多數城市的水價確有上漲必要和空間。為什麼老百姓對漲價有非議?根本原因是政府投資責任缺失,簡單求助於水價。

  觀點三:

  應當進一步明確供水服務的公共品屬性,明確政府在供水服務中的必然責任,地方政府是供水服務當仁不讓的第一責任人。

  一問 城市水質差 病根出在哪?

  記者:城市供水水質為何總是難以達標?

  傅濤:城市供水既有商品特性,又有公共服務的屬性,這種狀況導致政府部門和企業定位不清、職責不明。

  在需要政府投資時,管理部門往往傾向於認同“供水服務市場化、供水商品化”,將它推向市場,推卸投資責任。而企業逐年虧損,想上調水價時,政府部門往往又認同民眾“供水的公益屬性”,不利於漲價。

  定位不明,導致供水行業被人們戲稱為“唯一虧損的壟斷行業”,也從根本上導致了城市供水水質難以達標。

  記者:這種“低價低質”惡性迴圈的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呢?

  傅濤:城市供水屬於地方城市政府負責的市政公用事業,是最基本、最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務。在城市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供水需求總量也在不斷提高。加上飲用水水源水質日益惡化,水廠設備、工藝和供水管網需要改造,這些都需要鉅額投資。

  但是,如此重要的領域,面對如此巨大的投資需求,10多年來,許多地方政府財政投資杯水車薪。

  另一方面,長期以來,我國的居民用水水價一直低於運營成本,尤其是水源污染、水資源費上漲、水質標準提高之後,供水的生産和運營成本提高,供水行業普遍虧損嚴重,使企業無暇顧及水質的提高。

  很顯然,從投資層面看,政府沒有把供水服務當作自己的一種責任。其實,自從1998年發佈了《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以來,供水服務就走上了一條迷失之路。城市供水雖然是基本的公共服務,但政府在供水中的公共服務責任卻沒有體現出來。

  《辦法》規定:制定城市供水價格應遵循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節約用水、公平負擔的原則。《辦法》沒有強調、卻也沒有否定在價格不能到位的情況下政府所肩負的投資責任。但這個辦法被普遍誤讀為:實施價格管理辦法後,政府投資予以免責,正是這種誤讀切斷了財政資金的輸血管。

  事實上,《辦法》所規定的價格形成機制至今也沒有理順,也就是説,《辦法》一方面斷絕了政府的財政投資,另一方面,在各方制約之下,水價也根本就沒有能夠跟上填補投資缺口,造成了目前水務投資巨大的漏洞。也就從根本上導致了供水“低價低質”的惡性迴圈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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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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