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泰:國企改革需要超越爭議公平競爭

時間:2012-06-04 08:59   來源:人民日報

  國有企業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進展,但改革的任務並沒有完成,許多似是而非的觀點也有待澄清,進一步深化改革需要——

  超越爭議 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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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紀90年代初“姓社姓資”問題的突破,大大解放了思想,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掃清了障礙;今天,在特別需要鼓勵創新創業、擴大中等收入階層的時候,如果能摘掉企業“所有制標簽”,消除“所有制鴻溝”,突破“姓國姓民”的桎梏,將是生産力的又一次解放。

  正確認識“國有經濟有進有退”

  不能誤解為“國有企業有進有退”,國企改革的主導方面應轉向使國有資産“資本化”

  國有企業做強做大與國有資本佈局調整,這是改革發展都必須進行的兩件大事。在談到“國有經濟有進有退”時,往往將其誤解為“國有企業有進有退”。國企高管對此十分為難,不知道該怎麼“進”、怎麼“退”。

  這種困惑來自概念的混淆。需要澄清的是,“有進有退”所指的是國有資本投向的調整;而企業的天職則是做強做大。這是兩個不同的範疇,在公司制度下並不矛盾。就是説,企業追求做強做大並不受股東成分和股權結構的影響;國有資本從哪些行業或企業的進退也不受個別企業的牽制。例如沃爾沃原本是一家瑞典人投資的公司,1999年4月轉手到福特;2010年3月福特退出,由吉利收購。投資者在10年內兩齣兩進,而沃爾沃公司依然在發展。

  現在國有資本的功能和個別企業目標的差異日益明顯。例如,一方面國有鋼鐵企業制定雄心勃勃的戰略規劃、努力做強做大;另一方面,國有資本應當從部分鋼鐵企業中退出,轉向投資戰略性新興産業。這是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和國有資本投資主體各自理性的選擇。目前的掣肘在於國有資産實現形式沒有資本化,“頂層”國有企業沒有進行股份制改制,所有權與經營權沒有分離。應改革國有資産實現形式,利用公司制度的特點,“解放兩個自由度”:使國有資本具有流動性;保障企業自主經營,做強做大。

  如果説較長時期國企改革主要的是使其從計劃體制走出,適應市場競爭,增強活力的話;那麼進入新世紀,儘管企業自身還有大量改革的任務,但深層次的改革已經轉向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和企業制度創新。這兩大改革命題主要是國家所有者層面的事,而不在企業。把改革的目光繼續聚焦于“國有企業”本身,一方面因為沒有抓住要害,而使改革難有實質性進展;另一方面,國企因對此無能為力而倍感困惑和無所適從。

  國有經濟的結構調整,不是以行政的力量改變一個個企業的業務結構,而是國有資本佈局的動態優化。關鍵要使國有資本具有流動性;企業制度創新進一步要做的是使國家所有者轉變成股東,將“頂層”國有企業改製成股權多元化的公司。這兩方面的改革聚焦到一個點上,就是必須使國有資産“資本化”,由“國有國營”,轉向“股份制”。

  對於這一切,“國有企業”是無能為力的。隨著改革形勢的發展,國企改革的主導方面應當及時由“國有企業”,轉向由國家尋找能促進生産力發展的國有資産資本化的管理形式。

  正確認識“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

  國家特別需要,非公資本無意或無力進入的領域是國有資本發揮作用、體現價值的重要空間

  “國有經濟控制國民經濟命脈”,這是中央認定的國有經濟的定位。如果説,進入21世紀前,實踐這一使命,就是使國有資本大舉進入重大基礎設施、基礎原材料、能源開發、重要服務業、重要製造業,為工業化奠定基礎的話,那麼,今天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領域已經轉向某些社會産品,如醫療保障、養老保障、住房保障、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等;制約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因素,則是科技投入不足、技術進步相對緩慢、科技創新能力不強、企業競爭力不強;威脅可持續發展的是資源約束日益強勁、生態環境壓力日趨加大。此時,大量國有資本連同收益仍滯留在一般製造業,就踐行“控制國民經濟命脈”的使命而言,已經沒有什麼意義。在競爭性領域很難認定政府對某個行業是否具有資本控制力就“關係國民經濟命脈”;也很難確認在某個行業提高國企佔比就能“體現國家控制力”。

  目前,一方面在傳統製造業中過量的國有資本不斷製造新的過剩産能,形成對非公資本的擠出;另一方面,在基礎科學研究、重大科技專項、中小企業融資、新興産業發展、重要基礎設施,以及保障房、義務教育、社會保障等“關係國民經濟命脈”領域,國有資本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一些地方政府不得不再建政府“融資平臺”。

  現在有巨量民間資本可以“接盤”。部分國有資本從一般性産業有序退出,轉而充實那些更加重要的行業和領域,將産生雙贏的效果,大大提高國家整體資本配置效率。原則上講,國家特別需要,非公資本無意或無力進入的領域是國有資本發揮作用、體現價值的重要空間。

  在決定國有資本進與退的時候,我們經常可以聽到這樣的發問:“在賺錢的行業為什麼要退?” 國有資本是有政府背景的特殊資源,如果把其“保值增值”提到不恰當的高度,就會産生謬誤。例如,政府向國有企業大量輸送稀缺資源、構築壟斷地位,維持電信高收費、銀行在高利差和存款負利率的情況下無序出臺收費項目等都是資産增值的辦法。結果是國有資本可能有很高增值率,但這是以不公平競爭和降低社會經濟效率為代價的。

  國有資本具有公共性,它的投向應當體現公共目標。例如在市場失靈的領域引領社會投資、推進科技進步和産業升級、保障經濟和國家安全、支援民生建設項目等。再如,亞洲金融危機時我國香港政府為救股市,以上千億港元敞開收購恒生指數股,在市場回升之後迅速有序退出,解散基金。上世紀60年代,美國政府出資幾百億美元實施阿波羅登月計劃,結果發展出了一個完整的航太産業,至今保持領先地位。這些都是國有資本實現公共目標和矯正市場失靈很好的案例。儘管在良好運作情況下,大多數可以獲得高倍率的回報,但政府投資的出發點則不是短期的保值增值,而是實現經濟社會的公共目標。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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