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薄—逃稅—財務造假—銀行不信任—不貸款—資金短缺—逃稅,對於眾多小微企業來説,這是一個宿命般死局。阿里巴巴集團及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22日發佈的《中西部小微企業經營與融資現狀調研報告》稱,受訪企業有九成承認逃稅。(《第一財經日報》5月24日)
作為非公經濟重要組成部分的中小企業,對整個經濟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特別是在經濟出現下行軌道的情況下,讓中小企業(當然包括微型企業)能夠生存下去並解決勞動力就業,這是穩增長、促發展的一個舉措。據統計,我國民營企業解決了75%以上的城鄉就業和90%以上的新增就業。但這麼重要的一塊經濟,在中西部竟然存在“不逃稅就倒閉”的境地,而且被迫陷入逃稅死局。那麼,是什麼讓中西部中小微企業被迫陷入逃稅怪圈呢?
一是以流轉稅為主的稅收制度導致中小微企業負擔更高稅負。當前稅收制度是以流轉稅為主的間接稅制度,其最大特點就是稅收與盈利沒有多大關係。比如一件100元的商品,一企業從廠家購進需交納17%的增值稅,也就是117元的購進價。如果這件商品以120元的價格出售給消費者,就需從消費者手中收取價稅合計140.4元。單從數據看,該企業沒有稅收負擔,但商品價格除了成本因素影響外,還受供求關係影響。如果供大於求,就存在討價還價,這樣,對於具有資源壟斷優勢的企業或集團企業來説,討價還價不影響企業盈利。
但中小微企業由於天生的資源獲取劣勢、政策劣勢及嚴酷競爭,其討價還價能力不強,只能通過壓低商品價格、從業人員工資來求生存。這樣,本該賣120元的商品,中小企業為求生存只能選擇降價銷售,這樣就降低了利潤。當殘酷競爭導致中小微企業無法生存下去時,中小微企業還會虧本銷售,也就是100元的價格90元銷售。當價格降到90元時,中小企業賠的不僅是商品購進價,還有交給國家的增值稅。因此,中小企業就會被迫通過不開票等方式來逃稅。如購進商品是向上家不要稅票,就會少負擔17%的增值稅,向下家銷售時也以不開票不收稅款來贏得價格競爭優勢。
二是稅收“彈性徵管空間”造成中小微企業稅負加重。實際生活中,別是對中小微企業,由於會計賬簿不健全,導致交稅方式以核定徵收進行,即完全由稅收管理員説了算,給稅務機關“彈性徵管”留下空間。當稅收增幅快,就放鬆對中小微企業的稅收管理,反之則會通過提高核定額來挖潛增收。如湖南邵陽,就用稅務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文件,讓企業把未來的所得稅“預繳”上來。這類彈性徵管空間的存在,使得中小微企業不得不通過權力尋租來降低稅收負擔,導致企業隱性成本增加,稅收調節經濟的公平性就大打折扣,讓中小微企業失去公平競爭的機制。
所以,通過稅收制度給中小企業減稅的同時,規範稅務機關徵稅程式,減少稅務人員自由裁量空間,也是幫助中小企業掙脫逃稅怪圈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