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8日電 國務院今日發佈《關於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強失業預防和調控是“十二五”期間的主要任務,需建立失業統計制度和失業預警機制,及時準確監測企業崗位變化情況,為採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提供支援。
具體措施方面,應建立健全失業預防和調控機制。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對結構調整和重大災害及遇到危機情況下出現的失業風險進行積極預防和有效調控,制定應對預案,採取切實措施,保持就業穩定並將失業控制在社會可承受範圍。鼓勵企業履行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規範企業規模裁員行為。將失業人員組織到相應的就業培訓、指導、服務、援助等就業準備活動中,縮短失業人員失業週期,分散失業風險。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就業的穩定性。
做好淘汰落後産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統籌考慮企業退出與保障職工權益,健全淘汰落後産能企業職工安置工作協調機制,採取積極措施,多途徑、多渠道安置職工。完善扶持和資金投入政策,妥善處理職工勞動關係,積極穩妥地做好職工社會保險關係接續和轉移,扶持企業開展職工轉崗轉業培訓,穩定就業,減少失業。
加強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完善就業援助政策,開發公益性崗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全面推進充分就業社區建設,為部分地區率先實現充分就業奠定基礎。完善殘疾人就業促進和保護政策措施,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加大對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等殘疾人集中用人單位的管理和扶持力度。(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