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8日電 國務院今日發佈《關於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二五時期,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通知指出,實行更加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保障政策。公共財政向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導向的小型微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産業傾斜,財政支出逐步向民生傾斜,加大對困難群體的扶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大就業資金投入,進一步完善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就業資金支出績效評估,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準。中央財政繼續加大就業專項資金轉移支付力度。
實行支援和促進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健全有利於加快産業結構調整,促進服務業和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體系,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充分發揮其在吸納城鄉勞動力就業中的作用;完善和落實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的稅收政策,鼓勵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
另外,還將實行更加有利於促進就業的金融支援政策。實行更加有利於促進就業的對外貿易政策。實施鼓勵勞動者多渠道、多形式就業的扶持政策。(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