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執行管理,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不得隨意調整,執行中因特殊情況需要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應當編制社會保險基金調整預算。
通知指出,涉及今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調整的主要因素包括擴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範圍,新增一次性工傷保險補助資金,新增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新增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支出。各地應根據上述政策調整,結合本地社會保險政策變化情況,及時做好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調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