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訴案例
11月29日,北京的申女士在京東商城下單購買了價值4萬餘元的書籍、書架、影印機等學習用品,打算送到雲南某希望小學。申女士按照京東的要求下單並付全款後,沒想到京東卻在沒有通知客戶的情況下,單方面“爽約”,部分貨物“無法送到”。
據申女士説,下單前一週她就與京東大客戶部業務員就“送貨地點和送貨時間”反覆溝通,京東保證準時送到,申女士才放心下單,並付款成功。
付款之後第二天,她再次致電京東詢問發貨情況。這時,京東卻回復説希望小學所處地區無法配送書架和列印機等大物件。
“京東為什麼不早説?”申女士非常氣憤,“我早跟京東確認過送貨地點,為什麼付完款才説無法配送?而且如果不是我主動詢問,京東一直沒有主動通知我,難道其他東西就不送了?”
隨後一週,申女士試圖聯繫大客戶部,但是先前業務員電話無法接通,輾轉聯繫到其部門經理,經理則以部分物品是第三方賣家的,京東不負責配送為由,拒絕送貨。申女士説:“即使我多付配送費用,京東依然不幫助解決問題。”
最終,申女士不得已勉強同意京東退款。而她則親自又飛到雲南,重新採購無法配送的物品。
■ 消費評價
接受出錯 不接受態度
得知部分物品不能配送,申女士馬上聯繫當時承諾她的業務員。但此時,“打10次電話有6次都不通。再後來,我就聯繫不上他了。”申女士説。後來她通過客服輾轉找到大客戶部經理,才得知該業務員是新手不熟悉業務,並且已經出差。“業務員根本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我可以接受他們工作出錯,但不可以接受他們的態度。”申女士説。
不理解電商不負責配送
申女士介紹,部分物品不能配送,京東大客戶部部門經理給她兩個建議,一個是退貨退款,一個是由她自己去聯繫第三方物流配送。“我在京東購物,京東有豐富的物流資源,為什麼還要讓我去找物流配送。”申女士很不理解。再後來,申女士做出妥協,希望由京東幫忙找物流配送,自己則承擔配送費用,但京東依然拒絕。
■ 京東回應
地址超第三方配送範圍
京東方面表示,此事確實涉及第三方商家産品配送,但問題出在前期溝通中客戶沒有提供詳細送貨地址,後來客戶補充詳細地址資料後,超出了第三方商家配送範圍,目前,京東已與客戶進行了解釋,表示抱歉並退款。記者再次與申女士核實後,申女士表示,她先後給了京東兩個地址,第二個地址明確得到了京東郵件回復説“沒問題,立即安排送貨”。並且自始至終她沒收到京東的道歉。
■ 專家點評
平臺應首先承擔責任
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表示,現在京東因為第三方廠家而與消費者産生矛盾的現象越來越多,京東作為平臺應該首先承擔責任,然後再由京東與第三方企業協商解決,畢竟消費者是在京東完成購買行為。諸如類似事件,京東商城有對消費者“預先告知”的義務,同時,京東商城應該與第三方企業制定詳細的權利與義務規範,彌補管理漏洞。(記者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