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質檢總局、認監委日前聯合發佈了《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的産品目錄(第三批)》及相關産品實施能效標識的實施細則。自鎮流熒光燈等五類産品將於6月1日起實施能效標識制度。專家指出,能效標識在新的五項産品上的推廣和實施,將為我國節能減排事業發揮更加積極顯著的作用。
這五類産品分別是,自鎮流熒光燈、高壓鈉燈、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簡稱電動機)、冷水機組、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和燃氣採暖熱水爐(簡稱燃氣熱水器)。國家發改委、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要求,自2008年6月1日起,在中國生産、銷售和進口的五類産品均必須加貼能效標識。低於能效等級5級(或3級)的相關産品均不得在中國生産、銷售、進口。
據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能效標識管理中心副主任王若虹介紹,第三批目錄的發佈,突破了能效標識的産品實施領域。以電動機為切入點,開拓了能效標識制度在工業領域的實施,以自鎮流熒光燈和高壓鈉燈為起點,開拓了能效標識制度在照明設備領域的實施。和前兩批目錄中的房間空調器、家用電冰箱、家用洗衣機及單元式空調相比,第三批目錄産品能效標識實施模式有三個突破。
一是推出3級標識,除冷水機組仍然按5級標識外,電動機、燃氣熱水器、自鎮流熒光燈和高壓鈉燈都推出了3級標識。二是提高了標識的適用性,第三批産品的實施規則只對能效標識的尺寸給出了最小規格的要求,允許企業印製標識時在最小規格要求的基礎上按比例放大。三是提出實驗室能力説明的要求,為加強對企業自我檢測行為的規範,在第三批産品的實施規則要求中,利用自身檢測能力確定能源效率等級的生産者或進口商,應提交檢測實驗室的相關備案材料。(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