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南寧市民殷女士去銀行辦理業務時,將9000元現金遺忘在點鈔機內,就去填寫匯款單。等她一轉身,錢早就“飛”了!是誰拿了錢?殷女士想查看銀行監控,但被告知要發函辦手續,這些都需要時間。無奈,她報警求助。建政派出所民警到場詢問眾人得知,事發時站在殷女士身旁的一名穿格子衫的男子和一名微胖的女子是“懷疑對象”。為了找到格子衫男子,民警花了一番心思。
丟錢
16:10
天啊!
放在點鈔機里的
9000元錢不見了
6月3日16:10,家住南寧市建政路1號的殷女士來到園湖建政路口處的工商銀行(行情,資金,股吧,問診)辦理業務。她先取了10000元錢,然後拿出1000元,再將9000元錢放進點鈔機里點數,準備匯給朋友。點完9000元錢後,殷女士想起要填匯款單,就急忙走到一邊拿單據。
“呀,我的錢呢!”填完單據後,殷女士突然想起自己的9000元錢遺忘在點鈔機里了。可是,才2分鐘的工夫,錢就不見了!“這可是我辛苦攢下的血汗錢啊!”殷女士急得眼淚都快出來了。
怎麼辦?這時,旁邊的熱心人出主意:“銀行有視頻監控,調出來看看不就知道是誰拿了嗎?”
聽聞此話,殷女士頓時覺得有了一線希望,她馬上將情況告知銀行的工作人員,希望能調看視頻監控。“要看現場監控,需要發函,由銀行保衛部門來調取。”聽了工作人員的話,殷女士剛抱有的一線希望又被生生掐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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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
16:20
暈哦!
民警也不能當場調錄像
在旁人的提醒下,殷女士于16時20分撥打110求助。很快,建政派出所民警黃能海與兩名協警趕到了銀行。
“你們一定要幫我想想辦法啊!”殷女士萬分焦慮,懇求民警一定要幫她找回血汗錢。
“你先別著急,我們會盡最大努力的。”黃能海一邊安撫殷女士,一邊了解當時的情況。
情緒逐漸穩定後,殷女士想起當時在她身旁一起填單的還有一個稍胖的女子和一個穿著格子衫的男子,之後就沒有見到他們了。“好像是有這麼兩個人在她旁邊。”坐在等候區的一些儲戶對這兩人也有點印象,但因為在等候時都各自做自己的事情,因此沒人親眼看到是不是這兩人拿走了殷女士遺忘在點鈔機里的錢。
隨後,黃能海向銀行的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可是很遺憾,因為這一男一女沒有在銀行內辦理業務,工作人員對他們沒有任何記憶。
現場監控要發函通過銀行保衛部門來調取,民警一時也無法確定這對男女的身份信息和面貌特徵。情況陷入僵局。
調查
17:00
無奈!
民警回派出所找線索
“這可是我的血汗錢啊,你們一定要想辦法幫幫我。”見到此景,殷女士再次懇求民警。“你先回家等消息吧,我們回所里調看一下路面監控,放心,我們一定會盡力的。”黃能海安慰著殷女士。“你們回去了是不是就不管這事了啊?”殷女士聽到民警說他們要回所里,就非常擔心他們敷衍了事。“在這耗著也沒用,你先回家等消息,我保證,一定會盡最大努力為你挽回損失。”在得到黃能海的保證後,殷女士抱著一線希望回家了。
回到了派出所,黃能海決定,馬上調出園湖建政路口的路面視頻監控錄像,看能不能找到格子衫男子的身影。
由于該路口車流量和人流量都很大,視頻畫面也很復雜,要想從中找出線索也得費些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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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
17:55
轉機!
視頻里發現“格子衫”
時間一點點過去。黃能海反復查看了視頻很多次。
17時55分,黃能海在查看園湖建政路口路面視頻時發現,一名稍胖的女子和一個穿格子衫的男子曾在16時50分出現在攝像頭下。
“他們在房產局附近走來走去。”黃能海想,如果是他們拿了錢,為何不馬上離開這里呢?正尋思這事時,黃能海腦子里突然靈光一閃:他們不走,也許是因為事情沒辦完或在等什麼人。
“快!他們可能還在附近。”黃能海立即帶上兩名協警,一起去找那兩個人。
從派出所到房產局並不遠,可是這一帶人流密集,商家店鋪林立,非常熱鬧,要找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見過一個胖點的女人和一個穿格子衣服的男人嗎?”黃能海跟兩名協警沿著兩側道路以“大海撈針”的土方法,逐家店鋪走訪尋找這對男女的蹤影。
找到
18:20
好運!
在快餐店內找到人
當黃能海和兩名協警走到工行旁邊,建政路上一家快餐店時,眼前一亮:一個稍胖的女人和一個穿格子衣的男子坐著等上餐。
“你們好,我們是建政派出所的,有點事情向你們了解一下。”黃能海將他們分開,先詢問這名女子。
“你下午有沒有去過旁邊這個工行?”黃能海問。“去啦,我們到房產局辦事,現在還在等朋友拿證給我們。”女子回答道。黃能海再問她是否拿了點鈔機里的錢,該女子一口否認,黃能海沒再繼續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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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詢問格子衫男子時,對方開始也否認。“如果調取銀行的監控錄像發現,真的是你們拿了錢,那這件事的後果就不是教育那麼簡單了……”一聽黃能海這麼說,格子衫男子立即承認:“是我拿的。”並從口袋里拿出9000元錢。
“我當時就是見沒人拿這錢,以為沒人,一時貪心就順手拿走了。”該男子說。
此時,黃能海看了看時間,18時20分,離殷女士報警求助的時間剛剛好是2個小時。殷女士的9000元失而復得。
4日16時,殷女士手持錦旗和感謝信來到建政派出所,樂呵呵地領回了她的9000元錢。
多知道一點
“拾得他人錢物屬于不當得利,失主有權要求返還。如果金額較大(1萬元以上)拒不返還的情況下會構成侵佔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侵佔罪屬于自訴案件,如果拾款人主動歸還,失主放棄追究其責任,拾款人方可免于刑事處罰。”民警黃能海找到格子衫男子後,曾對他進行了一番法制宣傳教育。
鑒于該男子態度較好,並當場分文不差地交出了錢,在做了筆錄之後,民警就讓他回家了。(李平 陳柳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