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曾多次報道的銀行亂收費的問題引起了監管層的重視。昨日,記者從權威渠道證實,銀監會已向各家銀行下發了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對商業銀行在業務轉型過程中的違規收費進行專項整治活動。目前各家銀行已收到文件要求,並將逐步展開自查活動,銀監會要求各家銀行在3月底前出具自查報告,銀監會隨後還將對銀行進行檢查。
銀行不能再充當“刮利”角色
本報訊 “去年全行業存款增長乏力,貸款增長也很有限,但利潤畸高。我們的全年利潤增長超過了80%,不瞞你説,上半年利潤同比就增長了60%,下半年如果不壓一壓,利潤高得確實都不好意思説。所以60%的利潤增長還是‘調控’後的數字,結余部分留待今年初繼續調控,現在想少賺錢都不容易。這正常嗎?”這是某銀行高管春節期間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的談話內容。
除了利差收入外,中間業務也對銀行利潤貢獻不小。數據顯示,近年來,銀行的中間業務呈現快速發展的態勢,去年前三季度16家上市銀行的手續費及佣金凈收入達到3204億元,同比增長44.5%,增速明顯超過利息凈收入。
不過,這並不代表著國內銀行在中間業務的拓展上已取得豐碩成果。銀行的中間業務成績單之所以亮麗,與銀行將利息收入“轉化”成中間業務收入不無關係。
接近監管層的一位人士昨日向本報記者表示,銀監會認識到在實體經濟面臨複雜經濟環境和困難的背景下,銀行應該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不能再充當“刮利”的角色。針對圍繞貸款滋生的各類違規收取服務費問題,銀監會提出“不準以貸轉存,不準以貸收費,不準存貸掛鉤,不準浮利分費,不準一浮到頂,不準借貸搭售,不準轉嫁成本”。
業內分析認為,“七不準”直指商業銀行貸款利息為實、中間業務收入為虛的水分問題。
另外,銀監會還要求各家銀行做到“四公平”,即在貸款業務辦理過程中,銀行要做到“合規收費、以質定價、公開透明、減費讓利”。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近日在會議上也明確表示,金融創新不僅要看規模和數量,更要看創新産生的收益和效果,要看為社會、為銀行創造了多少新價值。要創造出有利於增加非利息收入的新産品,改善收入結構;創造出有利於降低運營成本和財務成本的新流程,增強盈利能力;創造出有利於資本節約的新業務,降低資本佔用壓力。
記者了解到,針對銀行違規收取服務費問題專門開展整治活動的通知已下發到各家銀行,最近兩日本報記者也多次收到廣東銀監方面的諮詢電話,有關人士表示,銀監方面正在多方收集資訊,查處銀行亂收費現象。
收費亂象1:附加收費名目繁多
廣州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企業老闆向記者透露,目前從銀行貸款十分難,即使能夠貸到,成本也接近央行規定的極限,即基準利率的4倍,其中合同上寫明的利率並不高,許多是口頭提出來的,其介紹稱,目前銀行收取的額外費用有賬戶管理費、融資諮詢費、顧問費等4~5種。
而廣州一大型擔保公司總經理私下向本報記者透露稱,目前銀行對擔保貸款收取的年利率通常在基準利率上上浮50%至100%,但這一高利率並不體現在貸款合同上,而是以貸款融資顧問費的方式一次性收取。
收費亂象2:扣留部分貸款
除了以各種名目多收費外,銀行還會在放款時,以保證金、結算資金等名義,扣除部分貸款作為存款,使得企業實際能夠拿到手的貸款大幅縮水,而貸款者卻需為所有貸款支付利息和附加成本。上述不願透露姓名的老闆介紹稱,目前,部分銀行扣留的資金高達貸款金額的40%~50%。
收費亂象3:附帶銷售各種産品
另一位企業人士向記者表示,銀行的亂收費還體現在附帶銷售各種産品上,如自己向銀行貸款時,便被要求買了一個密碼器。對此,企業滿腹怨言,卻有苦難言,廣州一不願透露姓名的企業老闆對記者表示,自己從銀行貸款,成本幾乎接近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但是卻無法申訴,因為以後融資還得靠銀行,如果鬧僵了,銀行不和自己合作了,那自己也是自尋死路。(文/記者劉新宇、方利平)
銀監會“七不準”
◆ 不準以貸轉存
◆ 不準以貸收費
◆ 不準存貸掛鉤
◆ 不準浮利分費
◆ 不準一浮到頂
◆ 不準借貸搭售
◆ 不準轉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