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MOU明年1月16日生效後,兩岸銀行將可相互設點經營業務,臺灣方面已有7家銀行在大陸設立代表處滿兩年,可以升格為分行;大陸方面也有多家銀行表達來臺意願。目前,據傳有意赴臺設點的大陸銀行包括中國銀行、工商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北京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
據臺當局“行政院”高層透露,相關單位考慮准許大陸銀行可以比照外資銀行,直接設立分行,不必先設辦事處再設分行。不過因兩岸的市場規模差異很大,初期能到臺灣設分行的大陸銀行數量有限。
臺當局“行政院”高層表示,當局希望採取穩健的步伐對大陸金融機構開放金融業,授信額度將跟外資銀行適用相同規範。臺當局“金管會主委”在答覆“立委”質詢時表示,兩岸互設銀行開放數量“2:7”相當符合加權對等概念,但這不是確定版本,一切還要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