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費如何應對高風險?
農業保險本身屬於高風險的險種,加之我國是自然災害多發區,國內再保險市場不發達,分保方式單一,巨災保險的損失基本上只能由直接保險公司自行消化,導致難以提升巨災補償水準。
對於保險公司來説,雖然當前農業保險經營情況較好,一旦發生大的災害,這塊到嘴的肥肉可能又得“吐出來”。
陜西省楊淩區是我國唯一的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示範區,也是農業保險創新實驗區。除了奶牛,育肥豬等中央財政補貼保費的品種,2010年開始,人保財險開始在當時試點“銀保富”設施蔬菜大棚保險這一特色險種,並基本實現了全覆蓋,但兩年下來,試點效果不盡如人意。
“這個品種去年收取保費240萬元,但賠款就達到330萬元。”人保財險楊淩支公司經理余黨民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去年當地遭遇了60年一遇的連陰雨,大棚受災嚴重,導致設施蔬菜大棚保險虧損。“但這一塊沒有獲得財政上的補貼,只能用其他險種的利潤來填上這個窟窿。”
當地的情況並非個例,自然災害導致的鉅額賠付是商業保險面臨的主要風險之一。寧松介紹,保險公司面臨的經營風險主要就是巨災風險。湖南人保8個億的農業保險保費,如果承擔的賠償責任超過3倍以上,將直接影響湖南省分公司的經營穩定性。
寧松説,不支援大幅度地降低保費,因為前幾年農業保險的經營效益不能真實地反映農業保險的本來面貌。第一是災害的週期性和損失的巨大性,災害一般10年一個大的週期,現在還沒有遇到大的災害;第二是農民的保險認知程度、維權意識在增強。
“巨災風險對保險公司的打擊很大。”庹國柱清楚地記得,他此前去加拿大考察時了解到,一家地方政府辦的保險公司從1959年到1985年的26年間經營都比較平穩,但1986年到1988年發生大旱災,導致保險公司把前二十多年積累的錢全部賠過去,還要借外債來進行賠付。
由於我國的農業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尚未建立,而再保費率高、門檻高,支援力度有限,保險公司接受的巨災風險得不到有效分散,難以提升巨災損失補償水準。對此,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郭金龍認為,應該由中央政府出資對再保險集團的經營管理費用給予補貼,或者為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補貼。同時,減免再保險業務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此外,對於保費的確定,地方政府和保險公司之間也有分歧,地方政府希望壓低費率,可以減少財政補貼,保險公司則擔心虧損而希望保費定得更高。郭永利説,保費制定存在定價失靈的問題,比如政府將保費定得過低,讓保險公司按商業化的辦法來經營,而保險公司接受不了這樣低的保費,只能不予推行,比如目前拖拉機交強險的參保率就不足10%。
庹國柱建議,應該成立類似美國風險管理局的這樣機構,有政府背景但保持相對獨立,負責厘定費率和起草條款,避免“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
過去十年間,農業保險成績有目共睹,但上述農業保險覆蓋率低,保費收入不多,點多面廣,業務風險大,保險經營成本高等問題僅僅憑商業性保險公司的政治熱情顯然是解決不了的。不僅如此,在目前巨災保險缺失、相關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的情況下,商業性保險公司在經營邏輯上,是否真正具有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熱情和衝動,同樣需要重新審視。
此外,試圖借助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開展,帶動其他盈利險種的快速跟進,在目前來看,要取得效果也是不太現實的。那麼,商業性保險公司在政策性農業保險上,是否真正能將之作為有效益的業務來進行開展呢?其動力何在?這些問題,還需要實踐和積累來給出一個比較明確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