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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6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

時間:2013-06-16 10:27   來源:台灣網

中臺辦、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在海峽論壇上宣佈六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新措施(台灣網 普燕 攝)

  台灣網6月16日廈門消息 第五屆海峽論壇16日在廈門舉行論壇大會。中臺辦、國臺辦主任張志軍在大會上宣佈大陸將出臺31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並受有關部門委託宣佈其中6項。

  第一,公安部決定,在已有9個省區市基礎上,增加遼寧、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雲南、陜西11個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在大陸的臺胞換發、補發5年有效臺胞證。在31個省市實施符合條件的大陸居民異地遞交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實施60周歲(含)以上大陸居民在居住地就近提交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申請。實施大陸居民在居住地提交、換發、補發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以及申請再次赴臺相同種類的簽注。廈門市暫住居民赴金門旅遊天數由1日延長至2日。

  第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增加向臺灣居民開放10類(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支援在大陸高校畢業的臺生自主創業,對臺生在畢業學年內參加創業培訓的,可比照當地大陸高校畢業生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培訓補貼。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將就認可和執行臺灣地區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出具的民事調解書作出司法解釋,以更好地維護兩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決定,在既有17個海峽兩岸交流基地的基礎上,在山東曲阜孔廟、山東泰安泰山、湖北武漢辛亥革命遺跡遺址、湖北隨州炎帝故里、浙江富陽市黃公望隱居地、湖南炎陵縣炎帝陵、江西鷹潭龍虎山、福建福州三坊七巷、福建三明寧化石壁、廣東廣州黃花崗七十二烈士陵園、重慶抗戰遺址博物館等地增設11個海峽兩岸交流基地。

  第五,文化部、國務院臺辦決定,在河南文化聯誼會、江蘇省文化聯誼會、上海文化聯誼會、廈門市中華文化聯誼會、福建省閩臺文化交流中心、浙江省文化藝術交流促進會、中國美術館、中國國家話劇院、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山東高唐李奇茂美術館等單位,設立首批10個海峽兩岸文化交流基地。

  第六,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決定,為進一步推進兩岸出版交流合作,同意福建省設立國家海峽版權交易中心和海峽國家數字出版産業基地,同意福建開展“加強國産網路遊戲屬地管理試點工作”。(台灣網記者 李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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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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