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規范旅遊廣告 保護企業依法經營和正當競爭

時間:2011-08-29 10:52   來源:中國旅遊報
<style type="text/css">

</style>
<p>  為進一步規范旅行社發布的廣告,維護正常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旅遊企業依法經營和正當競爭,日前,杭州市旅遊委員會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杭州市旅行社業務廣告發布的通知》。</p>
<p>  通知規定,旅行社在發布旅遊廣告時,不得在住宿飯店標準方面出現“準×星”、“相當于×星”、“同星級”等字眼,不允許出現模糊的旅遊報價“全包”和“半包”等提法。旅行社在發布旅遊業務廣告時,不得出現所謂的“送旅行社責任保險”的提法。因旅行社責任險是旅行社為自己購買的保險,遊客如果因自身原因出險,並不能得到該項賠付。旅行社應推薦遊客購買旅遊意外險。</p>
<p>  通知明確,旅遊業務廣告不得使用模糊、不確定用語,尤其在旅遊消費者關心的旅遊線路、項目、時間等方面,要求清楚、明確。如果旅行社刊登的業務廣告因版面原因沒有包括旅遊線路、項目內容、收費等,應注明網址。</p>
<p>  通知要求,旅行社印制的各類宣傳品和發布的各類廣告必須真實可靠,不得帶有欺騙、誤導、過時等虛假內容,不得以低于正常成本的價格進行招徠宣傳。應準確標注旅行社名稱、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經營范圍、地址、聯係電話以及本地區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的電話。</p>
<p>  通知還要求,代理社為組團社發布招徠旅遊業務廣告時,必須按照杭州市旅委《關于加強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徠旅遊者業務管理的通知》規定操作。組織招徠大型旅遊團隊的旅行社發布廣告前,應根據杭州市旅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杭州市旅行社行業管理的通知》要求,向所在地旅遊監管部門報備。</p>
<p>  杭州市旅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出臺該通知不僅能使旅遊消費者了解旅遊廣告,同時對旅行社之間的低價競爭也將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作者:何亦星 陳丹群)</p>
編輯:陳葉群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