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局:旅客飛行中用手機將強制管束
時間:2008-10-29 08:43 來源:京華時報
中國民用航空局昨天(28日)在官方網站披露,《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已經中國民用航空局局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11月8日起施行。按照這一規則規定,旅客在飛行中如使用手機將受到強制管束。
規則規定,當飛行中的航空器上出現擾亂行為時,航空安全員應當按照本企業制定的擾亂行為管理程序對其進行管理。對下列擾亂行為,應當口頭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應當採取約束性措施予以管束: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使用明火或者吸煙的;強佔座位、行李架的;盜竊、故意損壞、擅自移動航空器設備的;妨礙機組人員履行職責或者煽動旅客妨礙機組人員履行職責的;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擾亂客艙秩序的其他行為。
規則賦予了機長特別的權力。機長在執行職務時,為保護航空器、所載人員和財產的安全,維護航空器內的良好秩序,可以行使下列權力:在航空器起飛前,發現有關方面對航空器未採取必需的安全保衛措施的,可以拒絕起飛;對航空器上的擾亂行為,可以要求航空安全員及其他機組人員對行為人採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或者強制其離機。
此外,這一規則對“飛行中”的定義做了明確,即“航空器從裝載完畢、機艙外部各門均已關閉時起,直至打開任一機艙門以便卸載時為止,應被認為是在飛行中;航空器強迫降落時,在主管當局接管對該航空器及其所載人員和財產的責任前,應被認為仍在飛行中”。(記者李英輝)
編輯:李典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