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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港澳臺居民可申領居住證 上海設立25個受理點

2018-08-31 13:54:00
來源:台灣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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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滿足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自9月1日起實施。上海市公安局按照“就近、便利,覆蓋全市各區”的原則,從方便港澳臺居民申領的角度出發,在全市設立了25個受理點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業務。9月1日起,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可攜帶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至本人居住地所在區的受理點申請辦理。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條件是什麼?

  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因需要採集本人照片和指紋資訊,本人需一同前往受理點)。監護人應當同時交驗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需校驗的證件及遞交的證明資料有哪些?

  申領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需交驗本人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並遞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産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辦證流程是怎樣的?

  (一)前往居住地所在區的指定受理點申領居住證,就近採集人像資訊(受理點及人像資訊採集點資訊附後):擬前往黃浦、長寧、靜安、虹口等區受理點申領居住證的港澳臺人員,需先就近至本區指定的人像資訊採集點採集人像資訊;擬前往本市其他區受理點申領居住證的港澳臺人員,可直接至受理點內的人像資訊採集點採集人像資訊;申領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包括不滿16周歲的)都應當採集人像資訊;

  (二)交驗本人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四)資訊登記,居住地住址資訊核對;

  (五)採集指紋資訊;

  (六)選擇領證方式;

  (七)列印《證件受理登記表》,核對無誤後確認簽字;

  (八)取得《證件領取憑證》。

  申領的居住證多久可以拿到?

  港澳臺居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住證,符合辦理條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

  領證的方式有哪些?

  受理點領取。本人憑《證件領取憑證》,按規定時間至受理點領取;

  自願選擇通過郵政速遞方式領取證件。郵政速遞範圍為上海市市內,費用為郵政速市內快件收費標準(每證每件15元)。郵政物流投遞人員收取《證件領取憑證》後,將裝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郵件交由簽收人查驗,並收取15元。如到府投遞失敗且無法聯繫到申領人,將退件至受理點,由申領人前往受理點領取。

  港澳臺居民憑證可享受哪些權利、基本公共服務?

  根據《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內地(大陸)可享受哪些便利?

  包括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住宿旅館;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等消費活動;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以及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

  附:全市25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點 

  

  

[責任編輯:馬一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