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入市”政策應緩行
國土部近期正在形成2010年新的土地調控政策。之前試點的農村集體建設土地入市有望繼續推廣。此舉將有利於緩解土地供應緊張,打壓居高不下的房價。(《濟南日報》11月22日)
筆者留意到,新一輪的土地調控政策將不僅包括“農地入市”,還將出臺相關囤地處罰等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僅有這些並不能根本解決高地價和高房價問題,而且可能會出現不少後遺症、並發癥。
農村集體建設土地一旦流入市場,變成商品房或是別墅,看似土地升值了,但與此同時農村土地也會隨之流失,一些農民可能會面臨與城市居民一樣成為“房奴”的命運。並且,在利益的驅動以及監管不力的情況下,耕地也可能改頭換面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這將直接危及18億畝基本農田這一紅線。
事實上,現在一些地方基本農田保護政策幾成虛設,有些部門官員未經任何審批手續,便以各種名義強行“徵用”村民土地,為招商引資鳴鑼開道,滿足開發商土地和官員政績需求,自己也可以從中漁利。近些年來頻繁發生的土地腐敗案件就是明證。
何況,按目前情況,土地供應並非不足。有數據顯示,包括萬科、龍湖等在內的40家全國開發商于2003年至2009年在全國12個城市獲得的270塊住宅土地中,目前“在售”和“售完”的地塊佔43%,剩餘57%的土地尚未形成實際供應。而2007年的18個“地王”項目,有4個項目退地,還有7個項目處於待開發階段。
更為重要的是,我國現行徵地制度本來就存在諸如徵地範圍太寬,難以約束政府濫用徵地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産權模糊,以及對於政府違法徵地及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缺乏有效制裁救濟措施等缺陷。基於這些因素考慮,“農地入市”政策應緩行。(葉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