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後,一份在會上流傳的由丹麥擬訂的“大會最終文件”引起人們注意。儘管是非正式文件,但由於內容涉及排放峰值等敏感問題以及眾多有利於發達國家的條款,引起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強烈不滿。
在9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代表77國集團和中國發言的蘇丹外交官盧蒙巴 迪亞平説,這一文件內容是不可接受的,“對發達國家,我要説,這是你們需要的協議,不是我們需要的”!迪亞平認為,該文件違背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向發展中國家提出了諸多要求,對發展中國家十分不利。
據記者了解,這份草案也沒有突出只規定發達國家量化減排任務的《京都議定書》的重要性。此外,這份草案為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設置了峰值年份,認為在2020年前,全球二氧化碳排放越早達到峰值越好。
中國代表團副團長蘇偉就此指出,就應對氣候變化而言,峰值出現的年份越早越有利,這樣可以更多節省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本。但問題是,人類仍處在依賴化石能源時代,經濟要發展,人民要生活,這些都需要化石能源的消費。化石能源的消費肯定要帶來排放的增長。
蘇偉解釋説,人們可以通過發展可再生能源,優化能源結構來減少排放。對於已經完成工業化的發達國家而言,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潛力是很大的。但對發展中國家而言,當前的首要任務是消除貧困。發展中國家中相當一部分人還用不上電,所以籠統地講全球制訂一個排放峰值目標,對處於工業化進程中的發展中國家而言是不公平的。
蘇偉認為,發達國家應該儘快使它們的排放達到峰值。實際上,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排放還在增長。對於發展中國家而言,《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明確承認,發展中國家有增加排放的需要。
為了“滅火”,《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德布爾8日解釋説:“這是一份供討論的非正式文件,只有在各締約方同意的前提下,由此次哥本哈根大會主席提交的草案才是符合聯合國程式的唯一正式文本。”他在9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再次指出,這份草案從來沒有正式擺到桌面上。
德布爾表示,他仍然認為會議應該堅持《京都議定書》作為談判基礎,並且應該更多關注發展中國家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