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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保姆虐待老人被判刑1年 稱“不是每天都打”

2016年10月12日 15:43:56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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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63歲的男子龐某應聘保姆,照顧家住房山的77歲獨居老人王大爺。在王大爺家裏攝像頭拍攝的畫面中,龐某多次以辱罵、推搡、拍打、扇耳光等方式虐待王大爺,致使其受輕微傷。今天上午,被告人因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在房山法院受審。

  虐待被看護人罪是去年11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新設的罪名,本案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北京市首例虐待看護人案。經審理,法院當庭做出一審宣判,以虐待看護人罪,判處被告人龐某有期徒刑1年。

  家人屋裏安裝監控 當天便拍下保姆打人畫面

  王大爺今年77歲,有三個子女。因為不和子女住在一起,加上年老行動不便,今年1月,王大爺的子女來到房山良鄉一家家政公司,為父親找一位保姆,要求24小時看護,照顧老人的飲食起居。

  63歲的男子龐某是河北邢臺人,2003年來北京打工至今。此次照顧王大爺,龐某的酬勞是每月3000元。

  王女士此前向公安機關的陳述中稱,她幾乎每天都會回父親家中看看,但經常會在門口聽到龐某對著父親嚷嚷,王女士説他後他表示“下回不這樣”。三四月份,王大爺也向自己的女兒抱怨,保姆經常訓斥自己。王大爺的鄰居也好心提醒王女士“要經常回家,覺得這保姆不對勁”。

  5月23日,王女士接到龐某的電話稱,“王大爺昨天在沙發上蹾了一下,坐不住輪椅了。”當晚,王女士帶著父親前往醫院檢查,診斷結果是腰椎錯位。事後,龐某向公安機關供認,老人是被他使勁按著肩膀坐到了沙發上。

  到了5月底,天熱開始穿短袖的時候,王女士發現父親的胸口和胳膊上有很多淤青,當王女士質問龐某是否是其打的時,龐某否認。王女士還稱,自己父親説,“我沒聽話,他就這樣掐我。”但王大爺不説是誰打的,並拉著自己女兒的手,不讓女兒走。

  直到7月9日上午,王女士推開父親沒上鎖的屋門,發現龐某正在用力拍打父親的胳膊。7月12日,王女士在父親的臥室裏安裝了一個可以利用手機回看拍攝視頻的攝像頭,並將安攝像頭的事情和龐某説了。當晚8點左右,王女士女兒拿著手機查看外祖父當晚的情況,看了十多分鐘之後,她驚訝地發現,龐某用手使勁拍打外祖父的腦袋、抽打臉部。

  7月13日,王女士報警。在派出所,龐某稱,“我給他喂藥,但這老頭不張嘴,我就用手打他腦袋,我一邊打一邊説‘大爺吃藥吧’。”

  承認打人 但“不是每天都打”

  今天的庭審由房山法院高賀亮副院長擔任審判長,房山檢察院檢察長孫玲玲提任公訴人出庭支援公訴。

  10點,被告人龐某被法警帶進法庭,身材瘦削,有點駝背。龐某在回答法官和公訴人的問題時,聲音顫抖。“我認罪。”龐某對公訴人的指控沒有異議,“但我不是每天都打他。”

  庭審中,播放了事發時拍攝的視頻。畫面中,龐某把王大爺抱上輪椅之後,對著王大爺嚷叫、推搡,並打了老人一耳光。在此期間,王大爺一言未發。

  庭審中,王大爺的女兒王女士出庭作證。據其稱,事發後,父親就住院了,到今年9月份,父親雖然身體狀況有所好轉,但精神狀態很差,時常會驚醒、尖叫,無法與人溝通。

  休庭十分鐘後,本案當庭做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人龐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情節惡劣,鋻於其有認罪悔罪情節,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並禁止其在刑罰執行完畢或假釋之日起3年內從事看護工作。龐某當庭表示不上訴。

  本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去年11月實施以來北京市首例虐待看護人案。房山檢察院檢察長孫玲玲認為,“將非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行為納入刑法保護的範圍,加強了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障。”

  本報記者 張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