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到激動處,原告王女士潸然淚下。
被告趙先生的二舅情緒激動,趙先生(左)也出席了庭審。
原標題:保姆起訴討薪 反被指霸佔房屋
原告:照顧殘障母子被欠38月工資 被告:沒錢雇保姆對方三口強行入住
記者 黃曉宇
昨天,一起看似並不複雜的勞務合同糾紛案在通州法院開庭審理,然而案件背後的故事卻大有玄機,不僅原告大聲哭泣,被告也是情緒激動,憤怒不已。一方稱自己好心照顧殘障母子多年,卻未收到任何回報。另一方則指責是對方強行霸佔房屋,欺人太甚。雙方説法大相徑庭,使人困惑不已。昨天,法庭未宣判此案。雙方的對立情緒一直延續到庭審結束。
原告王女士訴稱,自己在2010年開始在被告趙先生家當保姆,家庭成員除趙先生之外,還有其母親喬老太,每月報酬2000元。2012年12月10日,趙先生和母親因拆遷從平房搬遷住上了樓房,繼續雇傭王女士,月薪漲到3000元。2013年喬老太去世後,王女士仍在趙先生家工作。
王女士稱,鋻於趙先生沒有工作且未婚,其母喬老太生前也僅有微薄的退休金,所以勞務報酬一直未付。自己在當保姆期間,不僅打掃衛生,還洗衣做飯,盡職盡責。現因報酬問題發生爭議,王女士起訴至法院,請求判決趙先生償還其38個月的工資,共計11萬餘元。據了解,趙先生是一位智力殘疾人士,他10歲時父親過世,一直與智力同樣有些問題的母親相依為命住在通州。
原告
盡職盡責服務 未得相應回報
按照王女士的説法,她是在2007年與被告趙先生認識的。王女士回憶説,當時她看趙先生挺可憐,就經常留他在家裏吃飯。不僅如此,她還不時多做點飯菜,讓他帶回家給母親喬老太吃。
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了幾年,直到2010年7月,趙先生的母親喬老太提出,想雇傭王女士到她家來做保姆,照顧他們母子二人起居,並答應每個月給她2000元作為報酬。為打消王女士的顧慮,喬老太還特意稱他們的房子就要拆遷,到時候會拿到一筆拆遷款,肯定可以支付其工資。
“後來他家的房子拆遷了,我好心腸,索性讓他們搬來與我的家人一起住。”王女士稱,2012年趙先生母子的新房子下來了,他們搬進了新家。隨後喬老太就提出,請王女士也住進家裏照顧他們生活。“之後我和我兒子搬了過去,不僅他們的生活費是我出的,就連房子的裝修和家電也是我出的錢。2013年喬老太去世,後事都是我和老公幫著料理的。可是這麼多年了,除了給了我6000塊工資之外,就沒再付給我一分錢。”
被告
房屋強行被佔 不時遭受欺淩
然而面對王女士的起訴,趙先生一方卻有著大相徑庭的説法。他的代理人稱,王女士根本不是所謂的保姆,而是住到趙先生家中的租客。“被告有智力殘疾,每月只有900塊的殘疾補助金,他母親在世時退休金每月也只有一兩千元,根本沒有能力雇保姆。按照常理分析,原告所稱的事兒根本不成立。”代理人表示,趙先生母子並未住進過王女士租的房子,而是他們2012年搬進新家後,王女士一家三口強行搬了進去。“被告在母親去世後,在家裏甚至連張床都沒有,鄰居還反映經常看見他翻小區的垃圾桶找食物,晚上也常在車棚子過夜。”
“她沒給我和我媽做過飯,就連家裏的存摺也被她搶走了。”面對法官詢問,趙先生慢吞吞地説,“我撿廢品的錢她也要,不給就打我。她為了阻止我聯繫親戚,還把我手機給摔壞了。”
趙先生説,這些年他還經常受到欺淩。“她兒子經常坐在我身上打我,還威脅我説要是不聽話,就賣了我的腎,把我送到山裏去。”
矛盾
雙方各執一詞 説法大相徑庭
好心借錢還是強迫寫欠條?
對於欠條一事,王女士稱並非自己強迫所寫,而是自己好心借給趙先生的。“當初他家拆遷買房,錢不夠,向我借錢,是我好心借了10萬塊。”
趙先生代理人稱,被告被王女士強迫簽下了一張所謂的10萬元欠條。不僅如此,就連被告剩下的6萬多塊拆遷款,到現在也不知去向。
好心照顧還是一派胡言?
説到激動處,王女士不禁潸然淚下,“我好心照顧他們倆,怎麼卻鬧成這樣?”王女士兒子稱,“對方根本是在瞎説,他在外面被欺負,我還為了他跟別人打過架。”
坐在被告席上趙先生的二舅情緒也非常激動,頻頻起身發表意見。而趙先生的親戚則説,“她(王女士)一派胡言,敢拍著良心説,自己沒幹過那些事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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