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以下簡稱解釋三)公佈,其中關於夫妻雙方房産歸屬的規定,引發公眾熱烈討論。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搜狐新聞中心,對2305人進行的調查顯示,83.3%的人關注解釋三中關於夫妻雙方房産歸屬的規定。具體而言,54.1%的人支援“婚前個人按揭的房,離婚時歸個人”的規定;62.5%的人支援“父母給夫妻一方買的房,另一方沒有份;雙方父母買的房,夫妻各佔各份”的規定。
僅2.5%的人認為婚姻法解釋三有利於女性
北京某事業單位員工張峰(化名)覺得解釋三很公平。因為司法解釋中的措辭都是子女及一方父母,所以男女雙方是平等的。“那些指責解釋三對女性不公平的人,他們的出發點是婚姻中男性應該買房。可是,在房價高漲的今天,難道買房還只是男方一方的責任嗎?”
張峰的朋友周琳則不同意他的説法。她認為,現在農村基本上還是男方買房。城市裏大多數情況下也是男方付首付買房,夫妻雙方婚後共同還房貸。按照解釋三的規定,女方和男方一起還了房貸,卻不能獲得升值後房子的相應收益。離婚時男方可以滿面春風坐擁豪宅,女性卻因為操持家務而變成“黃臉婆”,最後只能得到和房子相比少得多的補償,這怎麼能算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