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人們很難將穿戴整齊、開著小轎車、若無其事地出入小區的“白領”和小偷聯繫在一起,但在浙江臺州路橋、臨海、三門等地頻頻製造居民樓“白闖”案件的卻正是這幫“白領”大盜。今天,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楊某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冉某甲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陳某有期徒刑3年,冉某乙有期徒刑2年,並各處5千到4萬的罰金。
2009年5月14日下午,家住臺州路橋新安小區的施女士下班回家,發現自家房門被撬,室內一片狼藉,衣櫃、抽屜等都被人翻動,放在家中的勞力士手錶、卡迪亞手錶、手機、白金項鍊、玉器、現金等都被一卷而空,共計損失5萬多元。家住施女士對門的王女士也發現房門被撬,家中2條香煙和12塊銀元被盜。
6月份,路橋又相繼發生多起“白闖”案件。6月4日,家住路橋金商小區的張先生下班回家,發現房門被撬,存放在家中的高檔手錶、黃金餅、鑽戒、各種首飾被洗劫一空,被盜物同時被盜。品價值達10萬餘元;對門沈先生家中也同時失竊筆電、黃金馬、白金項鍊、玉器等價值數萬元的財物;6月25日,路橋金橋花園小區的李先生家的保險箱被整個竊走,內有寶石戒指、金元寶、銀元、各種黃金首飾等價值數萬元的物品;其對門余女士家中的筆電等也遭竊。
接連“白闖”案件的發生,使得周圍居民人心惶惶,也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後該系列案件被浙江臺州市公安局列為掛牌督辦嚴重刑事犯罪案件。經認真排查梳理,路橋警方終於憑藉敏銳的洞察力從數個案件中發現了端倪,一輛桑塔納轎車的行駛軌跡和這幾個案件有著密切的聯繫。順藤摸瓜,警方很快鎖定了暫住在溫州甌北的貴州人冉某甲,他不會開車,該桑塔納大多用來租借,且其平時交往人員也比較複雜。
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警方終於在2009年10月中旬將本案四被告人及其他兩名同夥(另案處理)抓獲。據他們交代,自2009年4月份以來,他們共10多個貴州人結夥作案,駕駛轎車在路橋、溫嶺、臨海、三門等地,趁白天市民外出家中無人之機,撬門入室,共盜竊30多戶,總金額達50多萬元。
2010年4月15日下午。臺州路橋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其中的四人。公訴機關指控的5月24日路橋新安小區失竊案和6月4日路橋金商小區失竊案正是被告冉某甲、楊某和其他同夥所為,6月25日路橋金橋花園小區失竊案和8月3日臨海高橋小區失竊案正是被告楊某和其他同夥駕駛冉某甲提供的轎車所為,另外公訴機關還指控,8月21日,冉某甲、冉某、陳某等人參與三門光明路一入室盜竊案,楊某還參與了9月8日溫嶺北山路一入室盜竊案。
儘管冉某甲、楊某二人在法庭上試圖抵賴部分犯罪事實,但在確鑿的證據面前,最終還是低下了頭。原來,他們大多沒有穩定的工作,之所以要去盜竊,是因為他們覺得盜竊不需要多大的“成本”,“利潤”則很高。為了提高效率,迅速轉移,同時為了達到掩人耳目的目的,他們還特意開著轎車去作案。每次行動,他們都先在溫州整裝集合,吃過午飯後,開車到臺州實施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