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老公買的新房不但背著數十萬的房貸,連首付款裏還有12萬是向親友們借的
小白領看上“有房男”
2008年,小蓉大學畢業後來到福州,在一家企業當財務人員。
去年夏天,小蓉在朋友聚會中認識了小陳。有一次,大夥兒前往小陳的新房子作客,小蓉才發現小陳單單擁有這套繁華地段的房子,就已經是“百萬富翁”。
小陳對小蓉挺有好感,時常和她聯繫,幾位朋友都勸小蓉要抓緊時機,眼下擇偶就要選擇“有房一族”。小蓉想到靠自己的工資可能一輩子都買不起房,小陳是一名技術員,為人踏實上進,特別是房子準備好了,就答應和小陳交往。在戀愛中,小蓉發現小陳雖然收入不錯,但是花起錢來卻挺小氣,對此,小陳的解釋是,新房沒有全額付款,有40多萬元的房貸,他必須為將來的生活多做打算。
去年底,兩位年輕人趕在過年前領證結了婚。
婚後老公提倡節儉
新婚裏,小蓉逛商場買了不少衣服,回家試穿給老公看。
沒想到小陳追問衣服的價格,讓小蓉很掃興。小蓉抱怨了兩句,小陳説結婚後要花錢的地方多著呢,小兩口要“節儉生活”,爭取早日還清貸款。小蓉沒法反駁這番話,但是心裏挺不痛快。春節期間,小蓉提出,兩人還沒度蜜月,可以去短線旅遊,小陳以“天氣不好”推託,小蓉很生氣,兩人爆發了婚後的第一次爭吵。
更讓小蓉鬱悶的是,小陳在婚後變得更“小氣”,偶爾下館子,也不再徵求老婆的意見就直接點價格便宜的菜,或者在服裝櫃檯前直接將老婆拉走。
原來老公背了兩層債
前幾天,小蓉在收拾書房時,意外發現小陳在書架裏藏著一本存摺,上面有1萬餘元的存款。小蓉認定這是老公背著自己藏“私房錢”,衝到小陳面前要求他解釋清楚。小陳開始支支吾吾,後來才告訴老婆説,這確實是他額外存起來的一筆錢,但是絕不能算“私房錢”,這筆錢是為了還款。小陳説,自己和前女友戀愛了兩年多,談婚論嫁時就是因為自己沒有房子,而前女友無法接受和小陳父母同住,兩人鬧崩了。小陳受刺激後決定買房,最後小陳和父母把12萬元積蓄拿了出來,又找親友湊了12萬元,付了首付。因此,小陳背了銀行和親友兩層債。
小蓉對老公隱瞞債務的做法很不高興,説小陳這是“騙婚”;小陳反駁説,自己要是不借錢買房,小蓉哪能這麼爽快就答應結婚;兩人為了這件事爭執不下,小蓉想到自己頻頻被老公要求“節儉”,居然是因為這個原因,氣得搬回娘家住。
昨天,小蓉詢問專家説,老公在婚前借錢買房,自己並不是産權人,是否需要共同承擔債務?
婁曉丹:從法律角度來説,婚前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小陳是在婚前向親友借錢買房,因此12萬元債務與小蓉無關。但是,兩人的婚後工資所得屬於夫妻共有財産,從實際生活的角度來説,小陳是在用婚後共有財産來償還自己婚前個人的親友債務,並且,存錢還債也會對家庭生活産生比較大的影響。因此,小陳在結婚時沒有將大筆的債務向女方作出説明,這種做法不妥當。建議兩人前往公證處對相關的債務、房産以及房貸情況做出具體財産約定,萬一婚姻破裂,也能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小蓉在這一事件中感到被欺騙,這是正常反應;小蓉認為自己並不是産權人的想法存在錯誤,至少享有與婚後返還貸款相應的房産權利。同時,小蓉也應該認識到家庭比房子更重要,要積極冷靜地去解決婚姻裏的矛盾,而不是在氣頭上決定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