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紅富海非法集資近200億 臺20年最大詐騙案終審判決

2012年12月11日 10:15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苗栗地院對曾經轟動一時的紅富海非法集資案進行了終審判罰,涉案金額近200億(新台幣,下同)。依據臺灣相關法律條例,涉案三人分別被處10至12年有期徒刑,該案爆發時被稱為20年來數目最大的非法集資案。 

  自2003年起,紅富海集團負責人黃姓女子與其丈夫林姓男子及黃某的妹妹,以豐厚利息為誘餌,並以修道及改善生活為噱頭,進行非法集資。七年來該集團非法集資近200億元,共8000多人被騙。 

  判決書指出,自2003年底,53歲的黃姓女子以紅富海負責人的名義,聯合妹妹及林姓丈夫進行非法集資。其中黃女的林姓丈夫負責投資業務,黃女的妹妹則負責財務管理,該集團採取以100萬為1個單位,月息10分,投資人可轉為10年保本的方式招募會員。

  此外,黃女還自稱為“太仁”心靈導師,到處進行講座宣傳“修道”,數以千計的人被她遊説後心甘情願捧錢投資。臺檢方調查發現,黃女等人非法集資達到15000多筆,8000多人上當受騙,涉案金額近200億元。

  警方在調查非法集資錢款的去向時,發現僅有部分資金用於發放投資人利息,其餘資金均被三人挪用購買豪宅、名車、古董等,還有一部分則匯往了海外。最終,苗栗地院做出判罰,判處黃姓女子12年有期徒刑,判處其丈夫與胞妹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億元。(台灣網 常津源)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