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涉及多項貪污案件,臺北地方法院11日宣判,目前已完成卷證整理,確定明天上午將移審臺灣“高等法院”,屆時陳水扁是否再度羈押、延押,成為各界關注焦點。
陳水扁家涉及公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款案、前101董事長陳敏熏人事案,臺北地方法院11日一審判決,陳水扁與其妻吳淑珍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公權終身。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臺檢方特偵組和被告已分別提起上訴。在收到特偵組上訴部分,被上訴的被告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陳水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等7人。
在被告提起上訴部分,臺北地方法院表示已收到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蔡銘哲、郭銓慶、前“科管局長”李界木、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嫂嫂陳俊英、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的上訴狀,僅未收到陳鎮慧與陳水扁家友人蔡銘傑2人的上訴狀。(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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