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23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嫌侵佔“機密外交費”案昨天偵結,臺檢方特偵組查出陳水扁在任內“出訪”11次,每次都將臺外事主管部門提供的零用金留下3萬美元,匯到美國給陳致中留學使用。辦案人員形容陳水扁出訪頻繁,是“食髓知味”。
同案被起訴的還包括臺灣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臺外事主管部門前“政務次長”高英茂,兩人在“安亞專案”中詐領50萬美元旅行支票,部分旅行支票竟然在海外賭場裏兌現。
臺檢方特偵組以“貪污治罪條例”的侵佔公有財物罪起訴陳水扁,如果罪名成立,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多了一項重罪,對於即將移審臺“高院”的陳水扁而言,能否獲釋再生變數。
報道稱,陳水扁在8年任內,共出訪11次,每次都由臺外事主管部門提供零用金,1次是8萬美元,其餘10次都是10萬美元;陳水扁每次都留下3萬美元現鈔,交由吳淑珍匯往美國給陳致中使用,共計侵佔公款33萬美元。
陳水扁辯稱,他歷次“出訪”,只有一次有零用金,且無剩餘,而海外其他地區領導人或政要赴臺訪問時,他饋贈紅包都包1萬美元,強調他沒有侵佔臺外事主管部門的零用金。
不過,臺外事主管部門相關官員證詞都説,陳水扁每次“出訪”都留下3萬美元,且有親筆簽收的領據。至於給訪台人士的禮物、饋贈,都沒動用陳水扁的零用金。
臺檢方並查出,陳水扁領取3萬美元後,吳淑珍就會派陳鎮慧到銀行匯美金,其中一次是陳水扁領取隔天,就匯3萬美元到吳景茂賬戶,陳致中赴美留學期間,這些美金全匯到陳致中在美國的花旗銀行賬戶。
邱義仁被認定在2005年間,利用“國安會秘書長”職務,向涉外事主管部門詐領“安亞專案”經費50萬美元。當時高英茂從海外打電話回臺,指示臺外事主管部門以異常方式撥款,被認定是幫助犯。
邱義仁親筆簽領的50萬美元旅行支票,有13.3萬美元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場出現,有20.7萬美元在海外兌現,另有16萬美元旅支至今尚未兌現。臺檢方質疑,如真用在“機密外交”,怎麼還會有未兌現的情形。(芮文輝)
[ 責任編輯:芮文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