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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修規:大陸配偶赴臺面談 臺灣配偶可免陪同

2009年07月31日 22:0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3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大陸配偶申請赴臺,臺灣配偶不必再同時接受面談。臺當局“內政部”今天修正“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放寬為“必要時”臺灣配偶才要接受訪談。

  報道稱,“內政部入出境及移民署長”謝立功今天指出,“內政部”今天下午通過修正“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除了對人權有更明確的保障外,也簡化部分面談程式,相關“修法”將儘速循“法制”作業程式發佈施行。

  現行辦法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赴臺團聚、居留或定居時,臺灣配偶或親屬“應”一起接受面談,謝立功説,新修正辦法放寬為“必要時”,臺灣配偶或親屬才須接受訪談。(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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