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26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趙建銘、陳幸妤夫婦因為代言臍帶血漏報稅,2006年被追繳、開罰500多萬(新台幣,下同),夫妻倆不服提出訴願。有關趙建銘部分今日開庭,但他與陳幸妤一樣,並未到庭,而是委任其會計代表出庭。
報道稱,幾天前趙建銘因公務機要費案的偽證罪遭臺北地檢署傳喚,今日為了逃漏稅的問題,又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傳喚出庭,但趙建銘沒有現身,而是委託會計師吳光仁代為出庭,對於媒體追問,會計師不願多談,但他23日代表陳幸妤到庭時,曾表示當事人並非稅務專業人士,不了解相關事宜,非刻意逃漏稅。
當初因為趙建銘代言臍帶血,竟漏報1000多萬的所得,遭到臺稅務部門要求補稅。陳幸妤部分必須補繳143萬、罰款87萬;趙建銘則是得補繳170萬、罰款101萬,夫妻倆被追繳、開罰共501萬,雖然在2006年就已經補繳完畢。但卻堅持其代言費是業務所得,並非薪資所得,因此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願。(芮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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